第一章: 记忆具现(6/8)
陈立行斩钉切铁:“我做。”
“那我再说下唱歌上的安排。歌单基本是固定的,你应该清楚,在营业场所唱歌,除非原创,否则都得获得授权才行。”
陈立行点头,表示明白。这是行规,不管是酒吧,还是ktv之类,里面的歌库都需要获得相关授权才行,否则的话,等着吃官司吧。
在知识版权方面,国家管理得相当严格。
郭瑷拿出一张厚实的纸:“这是歌单,你可以任意选取,练好了就能唱。两个小时的时间段,大概要唱十来首左右,不能太少了,少的话容易冷场。同一天晚上也不要重复唱某一首歌,除非客人要求。客人可能还会点歌,因此你的歌曲量很重要,万一点到不会唱的,就不好看了。当然,点歌的曲目都在歌单上,收费的,一首一百,乐手与门店对半分。另外,客人还可以给你送花,一束花五十块,你能得三十。”
点歌送花等于打赏,属于额外收入。如果人气高,受欢迎,有大客捧场,那收入就可观了,甚至远超唱歌的本身酬劳。
所以唱歌的时间段很重要,人多,捧场的几率就高。
陈立行接过歌单,粗粗扫一扫,歌曲数目不少,大部分都是抒情流行类,以及民谣,还有一部分是外文歌。至少有一大半,他都会唱。
这是前身留下的基础。
他以前就驻唱跑场,街头卖艺,歌曲量不少,毕竟是吃这碗饭的。不会多点歌,怎么混?
郭瑷拍拍手:“基本安排就是如此,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陈立行想了想:“如果我唱自己的原创歌曲呢?”
郭瑷眉头一蹙:“原则上我不反对,但是要成熟的,有一定水准的歌才行。否则的话,弄出个车祸现场来,闹了笑话,你下不了台,酒吧也砸了招牌,大家都不好看。影响恶劣的话,我只能让你滚蛋了。”
顿一顿,冷然道:“我认为你当前最紧要的是把歌单上的歌全部先熟悉了,好好练练。伴奏乐队,而或伴奏带子,都得自备。”
陈立行点点头:“好,我明白了,那我今晚可以上班了吗?”
郭瑷又扫他一眼:“你确定做好准备了?”
“呵呵,郭总,我以前跑过不少场子,很多歌早就会唱,应该没什么问题。”
“好,既然你有信心,那今晚就开始唱了。但我丑话说到前头,唱得太烂,客人起哄的话,自己识趣走人。”
归一酒吧是一间典型的静吧,昏暗的灯光,轻缓的音乐,适合放松消遣,谈天论地,交流感情。四周的墙壁上,还挂着不少涂鸦作品,营造出一种文化氛围来。
六点正,准时营业。
但这时候没有客人登门,显得冷清。
陈立行登台了,既然来这工作,在上班时间段内,哪怕没有客人听众,也得开工。
因为客观条件,他没有选择伴奏,而是自弹自唱。第一首演绎的歌曲叫《归雁》,是一首十多年前的老歌了,抒情流行类。
二楼办公室内,郭瑷点开电脑的监控视频,实时观看。
不用多久,听完了第一首。
“呵,也就那样。”
郭瑷给了句评价。
陈立行的唱功扎实,但唱法和音色中规中矩,找不出什么特色特点。
作为一个酒吧驻唱,当然是合格的。
可也仅此而已。
如果不是刘昊缠着推荐,郭瑷不会要这样的驻唱。市场上大把选择,没有特点的,很难获得赏识。
关了电脑,郭瑷拿起小包,出门开车离开了酒吧。她今晚有个重要的事情,要去赴约商讨。
第一天上班,陈立行稳扎稳打,唱了七、八首,挑选的都是有把握的老歌。
唱歌当然不可能一口气连着唱,每首歌之间会有间隔,或调音、或喝水、或休息。
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
七点过后,终于有客人陆续进门。有的孤身一人,有的三三两两。
陈立行不是初哥新手,在驻唱这方面经验丰富,见惯各种场面。不管客多客少,心态一直保持得很稳,只管唱好自己的歌。
又唱完一首,抬头一看,见刘昊走过来:“行哥,唱得不错!”
陈立行笑了笑:“你怎么来了?”
“表姐告诉我,你选择今晚登台,我必须来捧场。这不,还带了朋友一起来。”
他的朋友们已经坐在那边去了,满满一桌子。
刘昊又说:“等会我来点歌,唱《流浪歌手的情人》。”
正说着,那边又有一大群人进来了,男男女女,很是惹眼。
刘昊看过去,叫道:“队长带人来了!”
戴着一顶米黄色鸭舌帽的赵自若出水芙蓉般,只要她出现,便会成为焦点。
没办法,很多时候,在人们的视野中,颜值总能排在第一位。
他们人多,拼了一大桌才坐得下。
刘昊过去打招呼,赵自若说道:“恰好有同学过生日,所以就来了。”
台上的陈立行不方便下去,只能冲着赵自若微微颔首致意。
赵自若很傲娇地仰了仰头,算是回应。
苏元喜坐在她身边,注意到了这一幕,问:“若若,你们认识?”
“他便是我新找的主唱,叫‘陈立行’。”
“难怪呢,你带我们到这里,敢情是来捧场的。”
苏元喜一手托腮,认真打量:“长得还蛮帅,有一种沧桑的感觉。”
赵自若说:“快奔三的人了,我都是叫他大叔的。”
“大叔?嘻嘻。”
苏元喜被逗笑了,转头把这个信息分享出去。
其中一位个子挺拔的男生趁机凑过来,对赵自若说:“你怎么找个驻唱的当乐队主唱?我跟你说,这一类人可都是老油子。”
赵自若扫他一眼:“赵明,背后说人,可不光彩。”
赵明讪然一笑:“我是担心你被骗。”
“你的意思,是觉得我好骗?我都懒得跟你说话。”
碰了个钉子,赵明只得退回座位去,跟身边相熟的同学说:“这间酒吧的布置氛围还行,但唱歌的差了点意思,难怪生意不好。”
同学笑道:“那是你的水平高,要求也高了。”
赵明双手抱胸:“让我上去,我唱得比他好。”
这句话就有挑事的味道了。
赵自若听得很不爽,当即怼道:“你唱得好,怎么不见你上去唱?”
另一位男同学有心帮赵明说话:“赵明上台唱了呀,他可是咱们学校第二十一届校园歌唱比赛的季军获得者。”
赵明当即得意地挺直了胸膛。
赵自若瞥了眼:“季军呀,好了不起哦。”
一个“季”字特意拉长来说。
赵明听出了其中的讽刺意味:“下一届,我一定拿冠军。”
“下一届给歌王你当!”
赵自若毫不客气地叱道:“最烦这样的人,见到什么都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不就是想踩人,然后凸显自己如何优秀吗?但真正的优秀,根本不屑于显摆。”
赵明一张俊脸顿时涨红了。
苏元喜赶紧打圆场:“都是同学,一人少说一句。”
赵自若淡然道:“唱得好的人满大街都是,但写词呢?作曲呢?”
苏元喜问:“这位大叔还会写歌?”
“那是当然。”
赵自若掩饰不住的骄傲,不由想起那一首撕心裂肺的《空心》。
苏元喜又问:“写的歌怎么样?发表了没?让我们听听。”
赵自若还没回答,好像配合她一般,坐在另一个桌子的刘昊已经开始点歌。
“《流浪歌手的情人》,就是这一首。”
台上的陈立行说了几句感谢的套话,稍作调整,开始弹唱:“我只有一再,让你相信我,那曾经爱过你的人,就是我……”
《流浪歌手的情人》并不流行,更没热卖过。它的曲调风格注定了小众,但小众并不代表不好,其品质绝对在合格线以上。歌词描写的那种穷浪漫,带着淡淡的忧伤,在物质化的现代社会里难能可贵。尤其对于那些还没有遭受过社会毒打的少男少女们,有一定的吸引力。
“……在你身后,人们传说中,在苍凉的远方。你,和你的爱情,在四季传唱……”
……
“……我恨我不能交给爱人的生命,我恨我不能带来幸福的旋律。我只能给你一间小小的阁楼,一扇朝北的窗,让你望见星斗……”
一曲毕。
“好!”
刘昊带头拍掌叫起来,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托一样。他叫好了,在座的朋友们自然不能扫了面子;然后是赵自若这边,也是一片拍掌声。
此起彼伏,带起了酒吧的第一波气氛,引起不少关注。
苏元喜惊喜地道:“这首歌真得可以呀,有一种忧伤的浪漫。”
赵自若道:“自弹自唱稍显单调,发表在易听网上的版本更好听。”
赵明坐在那边,心里酸溜溜的,但说不出什么话来。在音乐的范畴内,会唱歌是一回事,唱作人却是另一个概念了。
《流浪歌手的情人》这首歌可能不会火,但最起码,是一首成熟的作品,拿得出手那种。
台上的陈立行稍作歇息,喝了两口水,看看时间,差不多了,酒吧内的客人也渐渐多起来。于是干咳一声,说道:“感谢各位朋友的捧场,接下来,是我今晚最后一首歌了,还是一首原创歌曲,叫做《余香》,希望大家喜欢。”
“啥?行哥居然写了新歌。”
刘昊嘀咕道。
赵自若眼睛睁得大大,当她听到“还是一首原创”的时候,下意识以为陈立行要唱《空心》,心里莫名担心,担心陈立行今晚的状态,在没有喝醉酒,没有点烟的情况之下,缺乏情绪的投入,很难唱得出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
却没想到,报出的是另一个歌名,叫《余香》。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望文生义,这应该是一首很温馨很有爱的歌吧。
赵自若心里充满了期待。
她没有等多久,一段带着淡然忧伤的前奏响了起来。
“划一根火柴,将慵倦的夜点亮,吐出一缕烟,飘向半掩的窗。你纵身跃入酒杯,梦从此溺亡……”
从第一句歌词唱出来的时候,就已经营造出了一种感伤的意境,把听众的情绪勾住。
“快将尘埃掸落,别将你眼眸弄脏,或许吧,谈笑中你早已淡忘。而我在颠沛中,已饱经一脸沧桑。思念,需要时间,慢慢调养……”
自然而然的副歌部分,充满了诗意的歌词直击心坎。
赵自若听得无比仔细,不愿意漏过一个字。
“往日记起来,暂能慰藉心肠;详尽来回首,才忽觉是荒唐。别惦记岸边垂的杨,你白色衣裳,只是发间的雨,想来仍留余香……”
酒吧突然变得很静,静得只有那带着些许沙哑的歌声在飘荡。
《余香》这首歌的旋律其实很平,很淡,没有什么复杂的转折变化,更没有高音飙歌之类。
但正因为这种淡,犹如醇酒,经久愈香,耐得住品味,让人回味无穷。而且恰恰与归一酒吧的氛围契合,来静吧消遣的客人,大都来寻求一份宁静品味。
如果换做是在闹哄哄蹦蹦跶的酒吧里唱《余香》,那肯定一点水花都没。
“我唱完了,再次多谢大家的捧场。”
陈立行起身鞠躬,背上吉他下台。
八点钟了,第二位驻唱歌手等在那儿,正准备上场。
这位歌手是个女的,叫做“安怡”,二十多岁的样子,齐耳短发,模样有点小端庄。她显然也听进去了,一脸羡慕地问道:“这首歌是你自己写的吗?写得真好。”
“谢谢夸奖。”
陈立行应了句,笑一笑,转到后台去了。
赵自若醒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刚才竟没有拿出手机录视频,心急地问:“谁?谁录了?”
同学们纷纷摇头,一般时候,谁会把手机拿在手里随时随地录东西?谁知道陈立行唱得那么好?
“呀!”
赵自若有点抓狂了。
苏元喜小心翼翼地说:“若若,他不是你乐队的主唱嘛,想再听,叫他唱就好了。”
“是呀,差点忘了这一茬。”
赵自若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心里已经打定主意:今晚要去胡同,让陈立行再唱几遍这首《余香》。
几遍?
起码十几遍啦!
这家伙,到底怎么回事?冷不丁又拿出一首这么好听的新歌。
那么,他到底写了多少歌?
苏元喜眼勾勾看着她:“若若,你变了。”
赵自若眨了眨眼睛:“我怎么变了?”
“以前你喜欢的是那种嘶吼的带着金属性的摇滚,现在怎么喜欢上这种感伤的歌了?”
“呵,那是你对我了解不够,其实我什么歌都听,只要是好听的。”
赵自若振振有词。
“是吗?”
苏元喜表示怀疑,不过刚才陈立行唱的,的确很好听。听完之后,有一种想再听一遍,甚至单曲循环的感觉。
……
夜间的燕京,车水马龙,好像一台庞大的机器,运转不休,永远不会停下来。
白云大酒店,三楼宴客厅,郭瑷坐在包间内等待着,神色渐渐不耐。
又过了好一会,约好的客人终于来到,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脑门光亮,肚子微凸:“哎呀,路上堵车,来晚了,还请郭总恕罪。”
郭瑷脸上带着公式般的微笑:“岳先生客气了,我也是刚到一会。”
男人一摆手:“叫岳先生就生分了,给面子的,唤声‘刚哥’就好。”
“好,刚哥,你请点菜。”
刚哥拿着菜牌,点了几样,嘴里说道:“其实应该到你的酒吧里去谈,那样最好,不过近期真得太忙,只能就近选到白云来了。”
郭瑷说:“没事,哪儿谈都一样。”
刚哥咳了一声:“好,郭总不但长得漂亮,人也大气。既然如此,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了。乐队在月底能够腾出一天的档期,唱一场,十万。”
“十万?这价格有点高了吧。”
“呵呵,郭总,你应该知道我们别针乐队的情况,现在的行情,只高不会低。实话说,这已经是友情价了。不是你的面子,乐队都不怎么愿意到酒吧去唱的了。”
刚哥慢悠悠说道。
郭瑷默然了。
别针乐队原来只是一个地下乐队,曾经在归一酒吧驻唱过一段时日。但在今年年初,乐队的一首《爱是一剂药》突然走红,流行起来。
不管是歌星,还是乐队,主要都是靠作品说话。有了作品,才有名气。
有了名气,也就有了市场。
酒吧的市场生意,竞争激烈,除了本身的硬件因素,还很讲究音乐人文加成,有水准的驻唱能增加回头客的数量。除此之外,还得不时举办活动,搞搞气氛,提高名气。
搞活动的不二法门,便是请圈内有一定名气的歌手乐队来表演。
这等于是举办一个小型的线下演唱会了,能够吸引不少新客来消费。
普通的驻唱好找,但有一定名气的歌手,而或乐队,又要具有性价比的,可就得费一番周折了。
整个燕京,上档次的酒吧为数不少。相比之下,无论规模还是名气,以及地理位置,归一酒吧只勉强算是中档。
酒吧的生意马马虎虎,节假日还好,平常时候客流量着实上不去。
所以郭瑷想请突然火起来的别针乐队来酒吧唱一场,但没想到对方的行情涨得那么厉害。
这钱她倒给得起,关键在商言商,不具备性价比的生意划不来。其实别针乐队的火,也就相对而言,真正论起流量,可能还比不过乐坛上的三线歌手呢。或者请那些过气的明星来表演,差不多也是这个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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