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逃之吻(3/8)

    她拦住他不让他马上去看林春雅,先翻出不知谁落下的干净衬衫给他换上,也没追问什么,隔着一扇帘子用长辈一样的口气告诉梁牧雨:“虽然不知道你一天天的跑去哪,但听我一句劝,别再混了。”

    方晓琪不知道梁牧雨到底在做什么,不是没有问过,用梁牧雨的话回答是“到处打打零工”,只知道他总是很忙,有时候会脸上带着伤来医院。心才想,他是跟着不知道哪边的流氓在鬼混。失踪好几天是常有的事,但这么长时间的情况还是第一次发生。

    梁牧雨从来不愿意在任何人面前脱衣服,他的声音从更衣帘后传来:“我也觉得。”

    他腼腆地说:“晓琪,你之前提过你舅舅家的药店,还缺人吗?”

    方晓琪猛地站起来,差点崴了脚:“真的吗?”

    林春雅正坐在病床上看一本自然类的杂志,病床上的被褥柔软,很容易让人昏昏欲睡。她摘下金丝边眼镜,正打算做个眼保健操。按揉着太阳穴的时候,病房的门被打开,消失一个月的小儿子走进来对她说:“妈,我们回家吧。”

    林春雅没有为儿子的突然出现感到惊讶,也没有因为骤然宣布的出院通知觉得无法接受。她没有质问梁牧雨的行踪,只是平和地笑了笑说好。

    带着母亲出院后,梁牧雨换了一个手机号码,开始在晓琪家开的药店“天竺大药房”打工。虽然涉及到专业药品的内容他还没办法涉及,但最基本的工作比如整理药柜,帮忙打打杂什么的他还是得心应手的。

    晓琪的舅舅竺天不到四十岁,未婚未育,是个和气的单身男人,独自经营这家半社区药店性质的药店。他半开玩笑地向梁牧雨抱怨:“牧雨,自从你来以后,我们周围的生病率都提升了。”

    梁牧雨听到这话时正在把一箱新到的腿黑素搬进仓库,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话外的意思,慌了手脚,停在原地本能地道歉:“抱、抱歉。”

    竺天没想到这是一老实孩子,赶紧解释:“你道什么歉,我是说我得感谢你,像你这样形象条件好的孩子,一般会去酒吧或者咖啡店打工才是,多亏了你,我这店生意都变好了。”

    说完又觉得意思不太对,找补道:“虽然我这儿生意变好不值得开心,哈哈。”

    梁牧雨耳朵里只听见“多亏了你”“感谢你”这两句,也没明白老板到底在感谢什么,只晓得傻呵呵跟着笑。

    虽然梁牧雨才刚来这里工作,且自己脑子缺根弦意识不到这一点,但店里的女客人确实因为他变多了。他第一天值夜班的那个不安的夜晚,生怕自己出什么错。惴惴不安地看着老板给自己的表单默背之时,两个二十几岁的女客人走进来,其中一个说:“老板,健胃消食片给我拿一盒…”

    “您稍等。”下一刻,她们看见了梁牧雨紧张翻着药架子的脸。

    竺天本来在里间偷懒打瞌睡,听见外面发出尖锐的爆鸣声,一个鲤鱼打挺慌不择路地冲出来,却看见两个满面通红的女孩拿着药冲出药店。他赶紧抓住梁牧雨问:“是小偷吗?快追啊!”

    梁牧雨显然也超人类的怪叫被吓得不轻,战战兢兢举起手中的小票和空兜:“她们付钱了,但我还没给小票和塑料袋。”

    这天以后,天竺大药房不咸不淡的生意突然就转变了。店里的客人,尤其是女客人,上到七十岁下到十七岁络绎不绝。社区内,甚至是社区外围包括街道上都流传着一句话“竺天大药房里新来的店员又帅说话又温柔”。

    五十多岁的王大哥还有六十多岁的李大爷也吹胡子瞪眼地结伴来看,一个说“要看看自家女儿天天盯着楼下看什么”,一个嘀咕“自家老太婆下楼买药的次数增加了三倍,看看她脑子犯的什么病”。

    走进药房,见到手忙脚乱对付着成群女客人的那个新店员,瞬间明白是怎么个道理了。

    这不是头啊脚啊的毛病,这是一个个都犯了相思病!

    王大哥若有所思地说:还真是个小美人。

    李大爷气呼呼地说:一个个思想都有问题!他有我有你也有!

    梁牧雨见到一批批女客人涌进来,甚至有的只是扒在窗户上往里面看,害怕得不得了。一开始竺天还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会保护他,几天后就握着速效救心丸说老弟这事儿你自己造成的自己扛吧我老了。

    一个星期下来,梁牧雨的腰都要站断,脚都要磨出茧子。因为向上百个人报出手机号实在太浪费时间,最后竺天干脆在药店的联系电话下面手写上了梁牧雨的新电话号码。店内座机这之后就开始嘟噜嘟噜日日夜夜响个不停,把竺天和店里轮班的药剂师和收银员都折磨得精神衰弱。

    方晓琪拎着一袋子水果来感谢她舅舅帮忙时,却看见竺天如同楼兰干尸从椅子上起身来接她。

    她惶恐地问:“是新来的孩子哪里做得不好吗?让您老人家操劳成这样子?”

    竺天接过晓琪手里的水果,被重量扯得往下坠了坠,直起腰来拼命挤出一个笑:“什么话,做得好,做得可好,只不过我被年轻人的优秀精神面貌,咳咳,消耗得有点……”

    梁牧雨反应慢半拍,这才放下补货的手,小跑着从店里出来和方晓琪打招呼:“晓琪姐。”

    方晓琪左眼看看被吸走精气的竺天,右眼看看一脸茫然傻笑的梁牧雨,再往店里面瞅一眼大概猜到了怎么一回事。

    她庄重地拍拍竺天:“老舅,其实你可以多教牧雨一点事,多关照他一点。虽然他不是相关专业毕业的,但他学东西很快,而且人气也确实是一种实力不是吗?”

    “我当然会多关照牧雨,这孩子哪里都好。”竺天看了梁牧雨一眼,“但是专业出身不一样,岗位总不能乱安插是不是?”

    方晓琪抿着嘴打量梁牧雨:“你真的不考虑重新回去读书吗?”

    晚间七点半,高级住院部的走廊上恍若凝胶似的静谧被打破。这一层楼算上护士和病人不超过五人,因而鲜有引人注目的动静,顶多传来一声混着浓痰般的咳嗽声,便能响彻走廊。

    哒,哒,哒,高跟鞋敲打地面的声音富有节奏感,如同小步舞曲渐近。与舞曲的主人擦身而过的护士都忍不住侧目。此外,还有一个更为轻巧而欢快的脚步声夹杂其中,伴着舞曲一道向走廊尽头的一处病房走去。

    梁律华正松松垮垮地穿着护士给他的浅色病号服,斜靠在病床边的沙发上看书。病房的空间宽敞得不太像话,除了床以外,还设有一间宽敞的洗手间,私人淋浴间与明亮的洗手台堪比五星酒店。书桌、沙发等硬件一应俱全。与其说是病房,不如说是会员制会所更为合适。

    虽然和朱易强调了很多次自己已经完全没事了可以出院工作,但朱易坚持让他在这里呆满两周,甚至更久。理由是不想让他在董事会面前暴毙而亡,那样非常丢人。梁律华只好赋闲在这一处不知该说是度假村还是监狱的隐居所,度过自己十几年以来最长的假期。

    门被敲了两下。在看见来客之前,他便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不由得一个激灵,半瘫着的姿势转变为出席高层会议的架势。

    他扣上了散开的第一颗扣子,还调整了并不存在的领带,然后才清了清嗓子说:“请进。”

    美丽得有些晃眼的面庞出现在眼前,比起容貌的惊人,更抢眼的是那张脸上的盈盈笑颜。

    “郑小姐……”梁律华还没来得及说完,便被一样飞扑过来的东西正好砸在怀中。他头晕目眩地低头,看着怀里笑嘻嘻冒着光的大眼睛,还以为出了幻觉。

    “律哥哥!”清亮的声音把他的神智唤回来,一双小手紧紧搂着他,整个人的重量都压上来,铺天盖地的热情差点让梁律华趔趄着倒退几步。

    “律华,实在抱歉突然来打搅。”郑菲菲放下手里的几袋子名牌补品,把长发撩在耳后浅笑,“听说你住院后,小光一直嚷嚷着要来看你,怎么拦都拦不住,还威胁着说不上学了。”

    说完后温柔地训斥缠在梁律华身上的小男孩:“梁慕光,不准这么没礼貌,哥哥身体不好,你要小心对待他。”

    “没关系,我知道小光不是故意的,”梁律华努力维持着重心,报以微笑,“难为郑小姐费心了,还带这么多东西过来。”他顺手摸了摸怀中毛茸茸的脑袋,修剪过的短发有些扎手。

    梁慕光听了妈妈的话有点不高兴,撅着嘴拉梁律华在沙发上坐下,不说话,直瞅着梁律华上上下下看了一遍,看得梁律华身上发毛还没完。

    梁律华拉拉慕光的小手:“小光,今天有好好在学校读书吗,怎么突然跑过来看哥哥了?”

    梁慕光五官长得像妈妈,完美继承了一张俊俏的脸,因此一举一动都显得可爱。他晃晃小脑袋:“为了来看律哥哥,今天我在放学前就把所有作业做完啦!老师夸我做作业速度特别快!”说着说着就伸出手来努力够什么东西,梁律华本能地俯下身,梁慕光的手却伸向他的额头,径直碰了碰他额角的伤疤。

    “梁慕光!”郑菲菲试图制止他的无礼行为,梁律华却无声地说“没事”。

    被烟灰缸砸过的地方留下了一道显眼的疤痕,前几天刚拆线,形态却犹如细细的红色蜈蚣一般丑陋。

    温热的小手带着好奇轻触着伤疤,却比想象中疼无数倍。明明这些天来都毫无感觉,被小光的手摸了摸,一切想要遗忘的场面统统被唤起,奇怪的感情在心中涌动。当着他人的面,眼泪在眼眶里打着转。

    慕光的眼睛里流出怯意:“律哥哥,你的额头是怎么回事呀,这么大的伤疤,是不是很疼。”

    梁律华挤出笑容:“不疼,是因为过马路的时候不当心,被车擦到了而已,没什么大事。”

    梁慕光是父亲与郑小姐生下的孩子,前段时间刚上小学。虽然不与梁律华住在一起,但是意外的非常黏这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梁慕光在学会叫爸爸之前率先学会了叫哥哥,在双语幼儿园的绘画课里画了四个人的全家福。他似乎是把梁律华与父母牵连起来的唯一纽带。

    梁律华对这个孩子的感情自然也十分复杂。虽然尽量地与这个小自己二十几岁的弟弟保持距离,但是依旧没办法做到彻底切断交集,只要见了面这个孩子就会跟牛皮糖似的贴上来,怎么甩都甩不掉。

    无法冷酷对待梁慕光的理由,或许与伤疤被触碰时的怪异感受是一样的。原因无一例外都导向了一个人。

    “你爸身体不太好,所以今天就没过来。”美丽的女人挨着他坐下,用亲切的口吻同他说。梁律华不敢直视她的眼睛,担心一不留神就会被这两个漩涡吸进去,便装作专心致志地看着慕光在不远处翻着他的私人物品,囫囵摇摇头:“没关系。”

    郑菲菲也将目光投在儿子身上,用纤细白皙的手指捂着嘴轻笑:“这孩子不跟他爸爸亲,在我面前话也少,连从小看到大的保姆也养不熟。我以为是小光天生就内向,没想到在你面前活泼得很,要说吸引孩子是一种能力的话,在我身上可是稀缺的很。我可真是羡慕你。”

    她的手指上戴着一个设计简洁却不失大气的钻石戒指,在阳光下一闪闪的,有些刺眼。

    梁律华赶紧否认:“哪里的话,郑小姐能生出这么聪明懂事的孩子,我羡慕还来不及。”

    郑菲菲的眼尾因笑意而上翘:“你羡慕的话就去自己生一个。”

    换做是别人说这种话,梁律华只会丝毫不拖泥带水地与婚配这件事撇清关系,冷淡回绝对方,甚至还要羞辱对方一番。但这是父亲的女人,还有孩子在场,他无法在这种情况下说出重话,只得尽可能委婉道:“我暂时没有这个打算,目前想专注于工作。”

    郑菲菲大笑了两声:“你还不够专注于工作吗,上一个说出这种话的人最近已经屈服了。就是我那表哥,郑崇义,你知道的,工作狂,特老实一人。

    梁律华知道郑崇义。他是郑仕雄的亲侄子,虽然离权力中心仅有一步之遥,但因其老实懦弱的性格,担任不了什么关键的岗位。目前是蓝旗会注资、郑仕集团旗下瑞里药业集团的总经理及代表人。之前两人在活动中打过照面,在郑崇义畏畏缩缩地与他问好时,梁律华眼尖地发现他衬衫的第四颗扣子扣错了。

    郑菲菲就此人侃侃而谈:“大学时同学去拉斯维加斯的赌场,吓得差点尿裤子,最后假装说自己喝醉了要吐,慌忙跑了出来,你可不知道那场景有多可笑。还有我们一起去泰国那次,那时候他已经毕业很久了还找不到女朋友,几个男的拉他一起去妓院,他一见女人就吓坏了,找的人捣鼓了半小时都没见他硬起来……”

    梁律华漫不经心地间或点头来附和她。

    “就算是再怎么不中用不开窍,三十好几的人了,最近终于说定下来了,那个女人叫什么来着,你应该认识,我记得你们是朋友,”她开始绞尽脑汁地思考起来,指指点点半天终于得出了答案,“是殷董事的女儿,好像叫殷雪?我没记错的话。”

    梁律华以为自己听错了,他提了提嘴角的肌肉,却挤不出半点笑意:“她要结婚了?”

    “对啊,最近刚定下来,你没听说?”说这话时,她意义不明地把手放在梁律华的膝盖上,像是安慰,像是试探。而梁律华呆愣地看着梁慕光扒在窗台上,努力把身子向外探,也不知道是在看什么。

    “小光,那里危险。”他起身把小男孩从窗前拉回来,自己说话的声音却十分遥远,好像透过窗纱的缝隙漏到了半空。

    梁慕光的表情有些奇怪:“哥哥,你抓得我好疼。”梁律华这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的手像钳子一般紧抓着慕光手腕。

    郑菲菲带着孩子离开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心跳过快了,振动的声音几乎响彻整个空旷的房间。不,只是沉重地敲击他的鼓膜而已。

    他站在窗前给殷雪打了个电话。电话响了很久,铃声播放了好几遍,正当他松了一口气觉得没有人会接时,电话却接通了。

    殷雪好像是在参加活动,电话那端吵吵嚷嚷的,混杂着人声与音乐声,还不乏觥筹交错的叮铃桄榔声。

    殷雪像是要把声音突出重围似的高声说着:“梁律华?什么事?”

    他把手机扣在耳朵上,压低声音问:“什么时候的事?”

    “什么?你急吗?你不急的话我晚点跟你说,这里吵……”

    他却再次开口:“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

    背景音依旧喧哗吵闹,对面的声音却一下子安静下来了。

    过了许久,女人的声音不耐烦地回复:“有什么必要跟你说?你想要参加婚礼的话,我会第一个给你送请帖。”

    梁律华无语凝噎,很想把手机扔出窗外,却坚持问下去:“为什么?”

    又是沉默许久,他静静听了长达十秒左右的喧哗声,夹杂着极轻的叹气声。殷雪的声音变得很低,语速又快又含糊:“我怀孕了。再不结婚就要显怀了。就这样吧。”

    还没来得及追问任何,电话被挂断了。可单这一句话的力量不啻于地雷在脚下引爆,满腹的疑问又致使他被筑进水泥中动弹不得。

    显怀是几个月?大概是三个月左右,三个月前,他们还在保持关系。他带套了吗?他努力搜索着一切印象,可混沌的思绪却让他想不起来任何准确的细节。

    绝对不可能。他反复告诉自己不要做这种胡乱的揣度,可天花板好像不受控地压下来,沉沉砸在脑袋上,太阳穴如同受到重击一般发疼。

    周围的空气一下子被抽空了。他大口地喘气,手指抠进沙发里。脚无意识间踢到了身后的椅子,发出巨大的响动。

    朱易打开门匆忙跑到梁律华身边,扶住他紧张地问:“哪里不舒服?”

    梁律华死死掐着他的肩膀:“我头痛,快给我止痛药”

    梁牧雨把药一盒盒放上货架,再拖着小推车回到仓库,叠起来以后摆放整齐。今天他不值夜班,收拾完毕再与后来的同事交班,就可以回家了。

    他拿了一个纸杯,在自动饮水机里接了一杯冷水,从包里掏出一只塑料制的半透明药盒子。自从晓琪发现他包里总是满满当当地装着一盒子一盒子的药以后,就送了他这么一样东西。他向晓琪解释,这些都是维生素还有保健品。晓琪没回话,告诉他可以按量把药片装在这个小盒子里。

    他忘了晓琪的专业就是这个,撒这种掩耳盗铃的谎有什么用呢?但是晓琪不追问,他就当作她读不懂药盒子上写的奥氮平、阿普挫仑、奥沙西泮还有盐酸丁云云都是些什么意思。他一开始觉得浪费药可惜,就像吃饭一样一天吃三十几粒药片。但是副作用也随之产生:他开始记忆力衰退,老板前一秒和他说的要去门口接送货的车,后一秒他就忘了。

    不仅如此,一吃药他就犯困,万一在夜班前吃了药,一整晚他得靠抽自己耳光才能勉强维持清醒。和他一起值夜班的药师吴姐从外面回来看见他脸颊通红还大惊小怪地问他是不是感冒了。

    晓琪偶尔、不,是经常来看他。他严重怀疑她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是不是有什么错误的理解。他其实完全没事,除了经常犯困和不怎么吃得下饭以外,一切都很正常。

    值夜班的时候,晓琪总是给他送夜宵过来。红烧排骨,猪肉玉米饺子,还有炸酱面加上荷包蛋。每次晓琪一来,一起值班的同事就有福了。他们有时候会问他,方晓琪是不是你女朋友。这时候梁牧雨就会如临大敌一般连连否认,怎么可能,我哪配让晓琪姐当我女朋友。这么一说,他们就更加穷追不舍了,人家都天天给你送饭了,还不迟早是你女朋友?

    他只能老老实实地说,晓琪姐就像是我的亲姐姐一样。旁人听到这话都露出好戏谢幕般的遗憾表情,还有几分恨铁不成钢的痛惜。

    包括老板在内,每当有人开始撮合他和方晓琪,他就真心觉得自己不配。一想到这点,就觉得食不下咽。

    他委婉向方晓琪转达了这点,她却说,这些东西都是家里吃不完的,或者是食堂里顺便带过来的,叫他千万别放心上。

    不仅如此,方晓琪还帮他照看母亲。明明她自己工作也很忙,却一有空就来看望林春雅。帮她洗衣服、煎药,还带她下楼晒太阳。

    心情不好一定要告诉我。方晓琪总是往他碗里夹一筷子菜,然后装作不经意地说。

    其实,他吃了几天的药以后就自作主张把药停了。他耐受力挺好的,大量的药一开始吃着有点恶心,但后面就好多了。最主要的是他不想再像个老头子似的成天忘事儿,也不想冒着发胖的风险治愈根本不存在的病。身体内隐秘的转变令他觉得恐惧,于是把成堆的药扔进马桶,全部冲掉后他觉得舒畅多了。

    最重要的是,在药物之外,他已经摆脱了唯一一样会让他感到痛苦的事物。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再能够牵起他的情绪波动,没有任何东西再能够使他难过伤心快乐或是喜悦。他已经把那样东西,把那段记忆深藏在心底。至此,一切都很安全。

    他在药店干满了一个月的活,过着平静到令他受宠若惊的生活。直到李志出现为止。

    那天晚上九点半,他正在柜台后面,借着灰暗的灯光有一搭没一搭地读着一本药理学入门读物。吴姐去隔壁水果店找人唠嗑了,只剩下他看门。

    书页上突然笼罩上阴影。阴影主人粗声粗气地说:“有什么劲大的止痛药?”梁牧雨懵懂抬头,还没开口便已对上一张额上沁满汗珠的脸。

    那人看见他显然也是一愣:“梁牧雨?”

    梁牧雨一时不知作何反应,书哗哗地自动合上了。他本能站起身,眼神却不自觉移到了这人缠满绷带的右手上——不,那处已经不能称之为右手,而是光秃秃的手腕。他猛地向后靠在药柜上,玻璃柜被他撞得哐哐作响。

    “哥,你,你的手”梁牧雨说得断断续续的,“怎么回事?”

    “多亏了你的好哥哥,”李志抬了抬“手”,脸上先是嘲讽再是苦笑,渐渐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说起来,我这样还算是幸免于难呢。”

    梁牧雨显然被吓得不轻,脸都白了,声音也在发抖:“什么哥哥我不懂你说的”

    男人着急冲他怒吼:“先给我药!他妈的,婆婆妈妈的,你不是在这工作吗?”

    梁牧雨苍白着脸去外面找吴姐,拉着一脸莫名其妙的吴姐回来给李志开药。吴姐还没嘱咐注意事项,李志便猴急地吞下一把药。吴姐语重心长劝道:“年轻人,药可不能这么吃啊”

    李志一抹额上的冷汗,狠瞪她一眼,嘴里命令:“梁牧雨,出来!”梁牧雨浑身一颤。

    吴姐看着畏畏缩缩的梁牧雨,警惕道:“这人你认识?”

    梁牧雨勉强笑着看李志气势汹汹的背影:“没事的,吴姐,是我一个表哥。”

    他追出去,李志正在门口狠狠抽烟。他那只空荡荡的手腕藏在宽大的衣袖下,左手正拿着烟狠狠地吸着。

    梁牧雨在他身后嗫嚅半天,终于鼓起勇气问:“你说,你说这是我哥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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