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骨(3/8)

    他不仅嫉妒路飞,也嫉妒比自己年轻的她。他爱她身上的美好,同时也恨她太过美好,以至于自己配不上她。所以他要用语言去攻击,似乎这样能拉近他们之间的差距。

    窗外阳光明媚,今天天气炎热,图书馆里相比外面要阴凉。薇薇感到他湿热的唇印在自己的胸口,男人坚硬的胡茬蹭得她略痛,更多的是一种痒。他在吮吸她的乳头,用手抚摸她光滑如缎的大腿。

    他轻轻用舌头挑弄她的乳头,牙齿并不用力咬,随着吞咽的动作自然而然陷进她丰硕的乳肉。没有胸罩的聚拢作用,她的胸看起来不那么夸张,大小刚好适合他,这让他的脑子被喜悦填满。

    克洛克达尔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因为能吸女人的胸而心花怒放,这不像他。他的掌心犹如在灼烧,从几不可闻的喟叹中薇薇体察到他的兴奋。

    抚摸、亲吻,所过之处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点燃薇薇的情欲。在她彻底沦陷前,她还在想那些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但是残疾了的士兵。他们有的失去了一条腿,需要拄拐,有的失去了手臂,衣袖从此空了一只。倘若这场战役输掉,她可能要考虑把自己嫁过去和亲,更糟糕的情况是她沦为亡国奴。与其做不认识的人的奴隶,还不如把身体交给自己喜欢的人什么的……她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啊。

    克洛克达尔手指拨开她略微潮湿的小花穴,得以窥见秘密花园粉嫩的一角。在他目光的注视下,薇薇愈发羞涩,皮肤变得白里透红。

    克洛克达尔用牙咬着脱掉中指上的戒指,比起她炽热的甬道,他手指的温度还是低了些。他将它探进去,温暖的肉壁完全包裹住了他的中指,前方好似没有尽头。滑腻多汁,触感像某种软体动物。薇薇的爱液黏糊糊的,但是量并不多。

    薇薇仰望着高高的天花板,尘埃在若隐若现的金线中飘荡。光阴是她看不见的东西,但现在王室上百年的历史好像在那里流淌。

    她躺在那里,没有刻意去看他,在猜他放进她身体里是哪根手指。首先可以排除大拇指,长度明显对不上。剩下的四根似乎哪根都有可能,太难分辨了。

    她的手臂向后探去,一边享受他动作带给她的快感一边拿手背体会着大衣毛领的绵软。她嗅到雪茄的气息,克洛克达尔真的很喜欢抽烟,直到现在还叼着雪茄。他被关在推进城里有雪茄抽吗?

    她听到克洛克达尔解开腰带的声音,他在脱裤子。意识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薇薇有些紧张,蜷缩起脚趾。

    她咬着手背,试图转移注意力。她忽然想起来自己是个公主,在桌子上和海盗做爱什么的,还真是淫乱不堪啊。

    诚然她流着王室的血,但得益于父亲的教育,她并没有把自己放在很高的位置上。所以她才会和路飞他们成为那么要好的朋友,也能对克洛克达尔敞开心扉,接纳他、爱上他、允许他。

    可是他连声招呼都不打就插进来了,撕心裂肺的痛楚让薇薇面容扭曲,眉头蹙起,尽可能忍耐着不发出惨叫。

    干涩的甬道绞紧了克洛克达尔的长器,夹得他很痛。薇薇高潮来得太快,一时他进退两难。薇薇抓紧了身下的大衣,心里隐约有了悔意。她不适应小穴被巨根操干的感觉,腿不受控制地想合并。他小臂托着她的腿弯往她身上压,逼得她只好把腿大张开迎合他的进入。

    她身体健康又正值青春年华,水少是因为没经验加上前戏做得不到位,插到后面爱液也就充沛起来。空荡寂静的图书馆里回荡着他们肉体交合发出的声响,还有薇薇欲仙欲死的娇喘。

    克洛克达尔没有性生活,不会随身戴套,犹豫再三还是没有射。他讨厌小孩,也不打算要小孩。他不会抱侥幸心理,万一薇薇真怀孕了,那绝对比现在让他忍着不射难受。

    老实说克洛克达尔不太满意他们的第一次,首先这个时间就不好,大白天的没个气氛,而且做完还要穿上衣服去忙别的事。头脑清醒了再回想起两人刚刚一时冲动、干柴烈火,怪尴尬的。其次是这个地点不好,虽然不会被人打扰,但做爱终归不舒服。以后缺乏刺激了可以试试在床以外的地方做,可这头一回就在图书馆干起来……他俩到底是冲动了,主要是当时薇薇都把话说到那种程度了,他要没点表示那他还当什么男人。

    最后他对两人欢好的表现也不是很满意,因为体型差得多,他们身体契合度不高。薇薇嫌他大,他嫌薇薇紧。唉,能被她当男人看、得到她的允许已经是意外之喜了,他从来不指望靠着运气好做成什么。

    克洛克达尔看着她整理裙子上的褶皱,抬手帮她把几缕乱发拨正:“过几天你来雨地找我,我带你好好玩玩。回头我让人送一只电话虫给你,到了再联系我。”

    “那也得我有空才行。”薇薇头也不抬地回答,后半句话像是小声嘀咕又像是对他说的:“我忙死了。”

    克洛克达尔对她的抱怨哂然一笑,没有说什么安慰的话,目送着她离开了。

    薇薇吩咐侍女在浴室里放好热水,好好洗了个澡,把做爱时出的汗和两腿之间黏糊糊的血冲掉。

    细小的水雾在白色的灯光下飞舞,她靠在池壁上,让热水漫过脖颈,只一张脸露出水面呼吸。

    她泡在热水里休息,回想那天她听到一位老文臣在向父王进言:“主少国疑,他日宫车晏驾,社稷岂不是……”

    从她记事起就不断有臣子劝父王迎娶新的女子,不为别的,只为他膝下没有儿子来继承王位。薇薇是女儿身,硬要她继承王位也无不可,只是如此一来王权终究会落到外姓手里。谁能保证公主的驸马没有篡权的野心?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

    寇布拉对去世的蒂蒂王后一往情深,铁了心不愿续弦,硬是拖到现在。薇薇已经长大了,在别的事情上可以为父王分忧,唯独这件事上不行。

    前段时间父王召她去谈话,问她有没有看中的青年才俊,试探她对于子嗣的态度。父王表示她可以不结婚,但必须有一个儿子,而且是能继承王位的亲生儿子。资质无需过于出挑,平庸也无所谓,做个守成之君足矣。

    父王语重心长地和她说“不是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信不过”,薇薇能理解父亲的一片苦心,也不禁思考起这件事来。

    生育无关情爱,即使父母不相爱,孩子也照样能被生下来。男人在繁衍这个庞大的任务中只占了很小的一个环节,女人却要怀胎整整十月再分娩,多么不公平,这种不公平此时却方便了她。

    理论上她只要和一个性功能正常的男人多睡几觉,总能怀上子嗣的。如果克洛克达尔没有从战场上回来,她可能会考虑听从父亲的安排,随便找一个世家子弟结婚。

    如今克洛克达尔从战场上回来了,他成了薇薇首要的选择目标。看外在条件他长得不丑,看内在条件他双商在线,身体素质又强,基因看起来很不错。最重要的是他和王都里的那些世家没有瓜葛,不用担心外戚会对王权造成威胁。他是海盗,想必在阿拉巴斯坦停留不了太长时间就会远走高飞。

    选择克洛克达尔还有一个出于她私心的幼稚原因:薇薇希望将来有一天孩子问她为什么要把ta生下来时,她能自信地说是因为她和ta爸爸相爱。

    克洛克达尔方才对她的嘲讽让她有些失望,但薇薇不算太难过。他若是对她太好,他走的时候她会舍不得的。和伙伴们的分别像是从她心里剜走了一块肉,失落、空荡。如果可以,她不愿意再体会一次那种感觉。

    她会成为一个母亲,为了她的国家她必须这么做。薇薇深吸口气,连脑袋一并埋进水中,抱着自己的腿,想象自己是一个胚胎。她在水下听见轰隆轰隆的杂声,不知从哪传来的。她早就忘却了母亲的长相,更不要提在子宫里的记忆。听说那里是个温暖的地方,但是胎儿应该没办法理解什么是安全感吧,人类之初会有感受吗?大概有的吧,可是又有多少人能记得呢。

    薇薇把头抬出水面,站起来。她踩着坚硬的瓷砖池底,抚摸着自己光滑平坦的小腹,以后这里会住进一个小生命。她提前开始不安、忐忑,但这是大多数女性都要走的一步,至少在当今世界如此。

    她很羡慕她的母亲,嫁给了深爱她的父亲,还和他生下了爱情的结晶。尽管那些都是听别人说的,没有亲眼见证过,但薇薇不信奉阴谋论,不会去胡乱猜忌。父亲和她有着直接的血缘关系,要是他的女儿都不相信他,岂不是很可悲吗?

    薇薇抿着唇,打定主意以后告诉自己的孩子ta的父亲是全天下最优秀的男人,只可惜他死得早,但是和她很恩爱。这是善意的谎言,原谅她吧。

    她像蜘蛛结网那样试图编造完美的谎言,热心肠、坦率、正直……这些不属于克洛克达尔的美好品质,在他“去世”后她都会赋予给他。

    薇薇越想越熟悉,猛然发现这个优秀的男人不正是路飞吗?她叹口气,心想他是最好的朋友不错,但不适合做一个丈夫。路飞他没办法和她肩负起一个国家的未来,不过这并不影响她喜欢他。还有索隆、山治他们,大家都是她在意的伙伴。

    不知他们这时候在经历怎样的冒险,还有多久能实现他们的梦想。如同之前的那些日子,她的思绪飞越时间与空间,去寻找曾经患难与共的挚友。

    2

    薇薇没有让克洛克达尔久等,过了一个星期就用电话虫联系他。

    她对父王说自己想去雨地旅游,寇布拉想派几个可靠的人给她做护卫,但薇薇一个也没要。虽然以她的实力薇薇打不过特别强大的果实能力者,但好歹做过特工,自保能力还是有的。她不想让父王知道自己要去和克洛克达尔约会,所以从阿鲁巴拿出发,让卡鲁送她到最近的码头,搭乘一艘商船去了雨地。

    薇薇的船是中午到的,在码头接她的是波尼斯,他帮她拿行李,送她上了马车。薇薇头发盘起来,戴着一顶白色遮阳帽和一副橙色太阳镜遮住了她的面容。白色露肩的百褶裙,袖子是荷叶边,显得整个人俏皮可爱。

    克洛克达尔在雨地的洋房占地超大,光庭院就有几百平。薇薇目测这个房子能住几十口人,感慨让他一个人住真浪费。屋内的装潢不是她熟悉的阿拉巴斯坦风格,但是是真的奢华。玻璃茶几上放着水晶烟灰缸,花纹繁琐复杂的地毯看得人眼花缭乱,落地窗干净明亮。窗帘有两道,靠窗的是白色薄纱,靠屋里的是厚窗帘。木质楼梯盘旋而上通往二楼。墙角花瓶里的鲜花沾着露珠,墙上挂着宗教画和风景画,都是油画。

    克洛克达尔从楼上下来时薇薇正侧倚在软沙发上看墙上的画,她估计那些都是名家真迹。橙黄色的天空中一轮小小的红日刚探出地平线,码头边停靠着轮船;一池碧水,几朵睡莲或是绽放或是含苞,挤满了画面;一个头披着白纱的女人,怀里抱着一个死去的青年,面容悲戚。很难想象他会喜欢这样的画,不如说他对艺术感兴趣这件事让她觉得惊奇。说起来诗歌和绘画都算是一种艺术,他会读诗,那会收藏名画也不奇怪。

    克洛克达尔穿着一件酒红色的衬衫,宝蓝色克拉巴特领巾,黑大衣,白毛领,万年不变的西装裤,以及不离口的雪茄烟。

    “饿不饿?有什么想吃的,跟女仆说,让厨师给你做。”

    薇薇在克洛克达尔家里吃了午饭,厨师端上来的菜是她要求的蔬菜沙拉和玉米浓汤,主食是咖喱鸡肉饭。

    再看克洛克达尔盘子里,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肉制成的肉排,已经提前切成小块,一半淋着深褐色的酱汁,只要用叉子叉着吃就行了。

    他见她盯着他那边,挑挑眉:“要尝尝吗?”说着,他竟然离开座位,用叉子递过来一块没有沾酱汁的。

    薇薇看他起来了,不好意思拒绝,张嘴接住了。味道有点像鸡肉,又有点像鱼肉,很有层次感。

    克洛克达尔看着她咽下去,露出了一个坏笑。

    她有种隐隐不好的预感,问他:“这是什么肉?”

    “鳄鱼肉。”

    薇薇神色一僵,她从来没吃过鳄鱼肉,感觉被他耍了。不过也不算难吃,就是以前没吃过,吃不惯。毕竟在阿拉巴斯坦鳄鱼不是常见肉食,算一种野味。即使是住在鳄鱼栖息地附近的渔民也不会捕食鳄鱼,听说邻国某些地区的人喜欢吃鳄鱼。

    “是吗?”她压下心头的懊恼,“口感挺不错的。”

    吃完饭,薇薇问他打算带她去哪玩。事先她有很多猜测,但在答案揭晓前一切都是未知数。

    克洛克达尔正在点燃雪茄,闻言答道:“陪你逛街。”

    这个回答很出乎她意料,转念一想以他们的身份能像普通情侣那样逛街,的确很难得。克洛克达尔一看就是那种等人伺候的类型,亲自上街采购物品这种跑腿的事情怎么也轮不到他,没有明确目的地逛街也不是不行,只要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做什么都是高兴的。

    刚坐进车厢,薇薇立刻向他提出抗议:“在车里就别抽烟了,我要被你熏死啦。”

    “好吧。”克洛克达尔无奈地把雪茄烟拿掉。

    薇薇掀起窗帘从车窗向外看,今天是工作日,路上的人不算太多。到了街口,克洛克达尔先下马车,很绅士地伸出手扶着她。

    他想就这样牵着她的手走一路,然而由于身高差距,薇薇得把手抬起来才能和他相握,有些麻烦。为了让她省点劲,克洛克达尔握得比较用力。

    薇薇不大乐意:“你弄得我们好像父女哦,虽然我和爸爸没有这样手牵着手走过。”

    啊,感觉真讨厌,难道我们就这么不般配吗?克洛克达尔如是想着,不仅没有松开手,反而握得更紧了。

    雨地是阿拉巴斯坦最大的旅游城市,每年接待大量的外国游客,商铺以店面的形式为主,家家玻璃橱窗,店名起得让人看不懂卖的什么。

    薇薇更喜欢那种在街边支起来的小摊贩,这种摊贩在阿鲁巴拿非常常见,不管是卖吃的也好,卖小物什也好,远远地就能瞧见招牌。哪怕不买,路过的时候也能看几眼头巾和纱裙的样式,闻闻美食的香气。

    毛毯、围巾什么的,挂在架子上更像是色彩鲜艳的旗帜。薇薇儿时除了和砂砂团的小伙伴玩游戏,最爱做的事便是从街头跑到街尾,浏览那些路边摊贩展示出来的商品,她一件也不会卖,但是不影响她看。

    像雨地这种正经店铺想必不允许没有钱的小孩子随意进出吧,部分势利眼的店员会驱逐小孩子,还有的店员会怕他们捣乱耽误人家做生意。

    薇薇继续回忆童年,她经常去一个小摊买棉花糖,次数多了卖棉花糖的阿姨自然认得她,有时过节甚至会免费送她一个。这种“扰乱市场”的行为在雨地肯定不会发生啦,这里的店家和顾客纯粹是利益关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克洛克达尔拉着她进了一家金铺,领她看柜台里的饰品:“有没有看上的?说起来我还没送过你什么呢。”

    作为一个王国的公主,最不缺的应该就是金银饰了吧,即便如此他也想不出除此以外能送她的东西了。

    “女士,这是我们店新推出的一款产品……现在买有促销活动……是的,这款产品保值能力很高……让您先生给您买一套吧?”服务员热情地向他们推销,薇薇心想感觉好像大款在给情妇买礼物。

    贵重的金属这一类薇薇向来不大在意,金、银、宝石在王室藏库里超级常见,对她来说一点也不稀罕。倘若是娜美在这,听到他说这话,一定会开心到跳起来,恐怕会想把整家店买下来吧。

    看着闪耀的金子,薇薇感到无聊:“还是去别的店看看吧。”

    克洛克达尔一直在关注她的情绪,立马察觉到了她的闷闷不乐。他不禁想她可能是不想要他的礼物,约莫在她眼里他的钱沾满了肮脏的血污,清高的她如何看得上呢。可是每一枚都是他赌上性命为筹码换来的,这么说毫不夸张。

    如果不能为自己喜欢的人花钱,即使坐拥金山银山又有什么意义呢。他短暂地惆怅了几秒,嘴里的雪茄也索然无味起来,又恰恰是这名贵的雪茄当即否定了他的想法。

    虽然他做了很多世人看来罪恶的事情,但正是那份敢于践踏道德的决心造就了今天的他。他不能没有钱,没有钱什么都做不成,那种寸步难行的感觉他不想再体会第二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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