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1/8)

    宇璐

    这一本是写红了樱桃里那个紫衣帅哥——明若溪的故事。璐璐没有给这个系列取名字,因为当初不知道写得出几本,也不知道能否成就一个系列。关于煜国的人,煜国的事,也许到此为止,也许还有下文。璐璐是个比较散漫的人,若事先做了周密计划,也许会失去写作的兴趣。

    这个故事,名字有点“香艳”呃,内容也比我以前的“火辣”因为在这里,璐璐只想写一种比较原始的情感,男女主角会在一起,是因为天生气质的相互吸引,而非心灵融洽之后的理智结合。

    爱情当然有千万种面貌,记得以前璐璐的一个老师曾说,她认为爱情就是“从外形美窥见到内心美,从而产生一种永恒的美”这本写的就是这样的爱情——

    男女主角一见锺情,激起狂野原始的爱欲,然后才逐渐了解对方的想法,最后谁也离不开谁。从这最初和最后的过程中,他们之间已经产生了一种“永恒之美”他们可以永远携手走下去,我相信。

    为了让这种“吸引”变得更具体,璐璐在里提到女主角身上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淡香,是它,一开始攥住了男主角。这种香味别人闻不到,只有男主角能独自享受。它到底是什么?呃用科学的说法,它其实就是人们身上的普通体味啦。每个人的体味是不一样的,但任何一种体味都会有人特别喜欢,那人也许会因为喜欢你身上的味道而进一步喜欢上你,像动物们就是如此。

    原谅我把人比喻成动物,但有时候,人跟动物的区别确实不大。

    璐璐还让男主角穿一件雪青色的袍,女主角穿绛紫色的衫。雪青色,有朋友告诉我,它其实就是淡紫色。呃这跟璐璐原先的认识有距离,我一直以为雪青色是一种明亮的淡绿色。总之,为了用词漂亮一些,就写“雪青”吧,它更适合用在男子身上。而男女主角用同一色系来衬染,也是把他们之间的“吸引”具象化的另一种手段。

    煜国是一个虚构的国家。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一个虚幻背景?璐璐在从前的序文中提过,因为不想被别人笑话不懂历史,而另一个原因,缘于璐璐大学时代读的一本书——我的帝王生涯。作者是大陆人,苏童。他的作品对于台湾读者来说,比较熟悉的大概是那本大红灯笼高高挂原名妻妾成群。

    我的帝王生涯里,苏童也用了一个虚幻背景,他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帝王凄凉离奇的遭遇,那华美的文辞、阴郁的笔调,很让当时的我著迷。于是很想模仿他,写一本这种风格的书。

    我记得当时在厚厚的稿纸上写了几十页,讲述一个女子为了报复不爱她的丈夫,用簪子划破自己的脸的故事。“煜国”这个名字就是从那里来的。年纪小的时候,就喜欢“为赋新词强说愁”写出这种灰色的故事,可以原谅。

    但事隔多年之后,想起当初的自己,觉得好笑。现在璐璐经历了一些事,反而不会故作悲伤了,喜欢的作品也变成了带著痞痞的调子,明亮甜美但不媚俗的,即使有泪,也应该是含笑的泪。

    现在璐璐青睐女人创造的艺术。听歌,专买女歌手的声音,飘忽在夜里,格外悦耳;看电影,一打听没有美女,立即退场;读,只把女作家的文字摆在床头,临睡前翻翻,产生共鸣。

    品味并不独特的我,常看的女作家也就是知名的那几个。其中最爱,当属张爱玲。

    初识她的大作是金锁记,记得其中有一个句子似乎是说“风钻进男人的袖子,如扑翅的鸽”我从此记下了。那时不广,把此句当作比喻中的经典,常常变相抄袭。有次写了一篇古代,其中形容一袭飘飘的白袍,便用了它。同学一眼识破,哈哈大笑。

    听说张女士幼年学弹琴,学绘画,所以她的文字里有声音和色彩的感觉。这话不假,光是那一片色彩,就可以写几本论文。

    比如她描写买来的日本布料,绿油油的棕榈,阴戚戚的紫花;比如一个女孩坐公车回家,窗上凝著的雨,映衬霓虹,仿佛彩色的星;就算是乘电梯,那上上下下的影,也分深的棕、红的棕

    她的视觉无比敏锐,一般人与之相比,沦为色盲。

    我从小只看,读不进散文,直到有一次在课堂上,偶遇公寓生活趣记,惊为天人。至今仍喜欢那高楼上的风声雨味,那远远眺望到的一点摇曳淡灯,那碧蓝的潇潇的夜。

    学习张爱玲,可以让自己的文字在笔下徐徐绽放,如水中花朵。

    写古代用上张氏的比喻,张氏的色彩会变得繁华绮艳。手头上这本书,当然不敢奢望它如何有内涵、如何精彩绝伦,但璐璐希望,至少它的文字是漂亮的,看它的时候,至少让你产生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这对璐璐来说,已经够了。宇璐

    这一本是写红了樱桃里那个紫衣帅哥——明若溪的故事。璐璐没有给这个系列取名字,因为当初不知道写得出几本,也不知道能否成就一个系列。关于煜国的人,煜国的事,也许到此为止,也许还有下文。璐璐是个比较散漫的人,若事先做了周密计划,也许会失去写作的兴趣。

    这个故事,名字有点“香艳”呃,内容也比我以前的“火辣”因为在这里,璐璐只想写一种比较原始的情感,男女主角会在一起,是因为天生气质的相互吸引,而非心灵融洽之后的理智结合。

    爱情当然有千万种面貌,记得以前璐璐的一个老师曾说,她认为爱情就是“从外形美窥见到内心美,从而产生一种永恒的美”这本写的就是这样的爱情——

    男女主角一见锺情,激起狂野原始的爱欲,然后才逐渐了解对方的想法,最后谁也离不开谁。从这最初和最后的过程中,他们之间已经产生了一种“永恒之美”他们可以永远携手走下去,我相信。

    为了让这种“吸引”变得更具体,璐璐在里提到女主角身上散发出一种独特的淡香,是它,一开始攥住了男主角。这种香味别人闻不到,只有男主角能独自享受。它到底是什么?呃用科学的说法,它其实就是人们身上的普通体味啦。每个人的体味是不一样的,但任何一种体味都会有人特别喜欢,那人也许会因为喜欢你身上的味道而进一步喜欢上你,像动物们就是如此。

    原谅我把人比喻成动物,但有时候,人跟动物的区别确实不大。

    璐璐还让男主角穿一件雪青色的袍,女主角穿绛紫色的衫。雪青色,有朋友告诉我,它其实就是淡紫色。呃这跟璐璐原先的认识有距离,我一直以为雪青色是一种明亮的淡绿色。总之,为了用词漂亮一些,就写“雪青”吧,它更适合用在男子身上。而男女主角用同一色系来衬染,也是把他们之间的“吸引”具象化的另一种手段。

    煜国是一个虚构的国家。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一个虚幻背景?璐璐在从前的序文中提过,因为不想被别人笑话不懂历史,而另一个原因,缘于璐璐大学时代读的一本书——我的帝王生涯。作者是大陆人,苏童。他的作品对于台湾读者来说,比较熟悉的大概是那本大红灯笼高高挂原名妻妾成群。

    我的帝王生涯里,苏童也用了一个虚幻背景,他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一个帝王凄凉离奇的遭遇,那华美的文辞、阴郁的笔调,很让当时的我著迷。于是很想模仿他,写一本这种风格的书。

    我记得当时在厚厚的稿纸上写了几十页,讲述一个女子为了报复不爱她的丈夫,用簪子划破自己的脸的故事。“煜国”这个名字就是从那里来的。年纪小的时候,就喜欢“为赋新词强说愁”写出这种灰色的故事,可以原谅。

    但事隔多年之后,想起当初的自己,觉得好笑。现在璐璐经历了一些事,反而不会故作悲伤了,喜欢的作品也变成了带著痞痞的调子,明亮甜美但不媚俗的,即使有泪,也应该是含笑的泪。

    现在璐璐青睐女人创造的艺术。听歌,专买女歌手的声音,飘忽在夜里,格外悦耳;看电影,一打听没有美女,立即退场;读,只把女作家的文字摆在床头,临睡前翻翻,产生共鸣。

    品味并不独特的我,常看的女作家也就是知名的那几个。其中最爱,当属张爱玲。

    初识她的大作是金锁记,记得其中有一个句子似乎是说“风钻进男人的袖子,如扑翅的鸽”我从此记下了。那时不广,把此句当作比喻中的经典,常常变相抄袭。有次写了一篇古代,其中形容一袭飘飘的白袍,便用了它。同学一眼识破,哈哈大笑。

    听说张女士幼年学弹琴,学绘画,所以她的文字里有声音和色彩的感觉。这话不假,光是那一片色彩,就可以写几本论文。

    比如她描写买来的日本布料,绿油油的棕榈,阴戚戚的紫花;比如一个女孩坐公车回家,窗上凝著的雨,映衬霓虹,仿佛彩色的星;就算是乘电梯,那上上下下的影,也分深的棕、红的棕

    她的视觉无比敏锐,一般人与之相比,沦为色盲。

    我从小只看,读不进散文,直到有一次在课堂上,偶遇公寓生活趣记,惊为天人。至今仍喜欢那高楼上的风声雨味,那远远眺望到的一点摇曳淡灯,那碧蓝的潇潇的夜。

    学习张爱玲,可以让自己的文字在笔下徐徐绽放,如水中花朵。

    写古代用上张氏的比喻,张氏的色彩会变得繁华绮艳。手头上这本书,当然不敢奢望它如何有内涵、如何精彩绝伦,但璐璐希望,至少它的文字是漂亮的,看它的时候,至少让你产生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这对璐璐来说,已经够了。

    他是万人景仰的南阁王,煜皇最宠爱的兄弟。

    满朝文武无不羡慕他,据说只有他的话语能左右皇帝的意愿,全国女子无不爱慕他,他俊美的容貌甚至能让仙子倾心。

    他应该是一个快乐的人,但明若溪发现自己异常贪心,因为他寻遍全身上下,没有找到快乐的影子,却只看见寂寞。

    那些羡慕他的男人倾心于他的权势,当面阿谀奉承,背地里却骂他是走狗:那些爱慕他的女子,倾心于他的容貌,当面百般讨好,背地里却骂他花心。

    他有三个哥哥,却早已反目成仇,一个自立为王,一个远走他乡,一个当了皇帝。母亲很久以前就死于皇宫深苑,音容笑貌于他的脑海中,没留下一点印象。

    他独来独往,心里不快乐,表面上却要自得其乐。

    他爱穿雪青色的袍,飒爽的英姿在皇宫的长廊上静静游走,有时候会忽然停下来,看栖息在衣袖间的一片阳光。

    阳光无声无息,像他的影子,同样孤独。

    煜国人惯称的雪青色,就是中原人口中的“淡紫”

    他居住的地方,叫做煜国。他是万人景仰的南阁王,煜皇最宠爱的兄弟。

    满朝文武无不羡慕他,据说只有他的话语能左右皇帝的意愿,全国女子无不爱慕他,他俊美的容貌甚至能让仙子倾心。

    他应该是一个快乐的人,但明若溪发现自己异常贪心,因为他寻遍全身上下,没有找到快乐的影子,却只看见寂寞。

    那些羡慕他的男人倾心于他的权势,当面阿谀奉承,背地里却骂他是走狗:那些爱慕他的女子,倾心于他的容貌,当面百般讨好,背地里却骂他花心。

    他有三个哥哥,却早已反目成仇,一个自立为王,一个远走他乡,一个当了皇帝。母亲很久以前就死于皇宫深苑,音容笑貌于他的脑海中,没留下一点印象。

    他独来独往,心里不快乐,表面上却要自得其乐。

    他爱穿雪青色的袍,飒爽的英姿在皇宫的长廊上静静游走,有时候会忽然停下来,看栖息在衣袖间的一片阳光。

    阳光无声无息,像他的影子,同样孤独。

    煜国人惯称的雪青色,就是中原人口中的“淡紫”

    他居住的地方,叫做煜国。

    寂静的御花园里,一张龙榻置于牡丹花丛前,一排编钟摇荡在风里,里三层外三层的侍卫屹于百步之外。

    煜皇胧月夜倦眼微闭,半躺在龙杨上,衣著一派休闲,传承自中原的编钟被乐师轻轻敲打,柔和悦耳。

    “轩夷国贺——”

    远处,司仪官正手持礼单,念著一串名称。

    今日是诸国进贡的日子,因为胧月夜的四十华诞即将到来。

    胧月夜像所有国资丰厚的帝王,对这些小小贺礼不屑一顾,甚至连听也不愿一听。

    煜国一向强富,邻近小柄无不惧怕,每年进贡无数,妄想以此避免战争。但他们错了,强大的煜国在乎的并不是微薄的进贡,而是天下的领土。尤其当胧月夜接承皇位后,这样的野心变得愈加明显。

    编钟的乐声在他耳里似乎更有价值,闭目养神最适合他此刻的需要。

    “轩夷国使臣觐见——”

    离著百步之遥,见了等于没见。

    但那位轩夷国的使臣并不这样想,他手心含汗,满腹激动,却又不动声色。

    这是他跟胧月夜之间所能达到的最近距离,这一刻,他等了很久了。

    御花园里忽然扬起一阵风,有人看见一道黑影跃起,而后箭一般冲向煜皇,那是意图行刺煜皇的轩夷国使臣。

    他扬手一抽,瀑发顿时散乱,发中,有一把短剑。

    剑锋像一朵凛冽的花,绽放在空中。

    本来一切顺利,剑光能直达胧月夜的心窝,但龙榻的边旁有人凌空一挡,凛冽的剑花瞬间凋谢,行刺的人捂住咽喉滚落地面,他艰难地睁开眼,看到一袭雪青的袍。

    “把剑藏在头发里,你是第一百四十个,下次记得换点新鲜的花样。”袍的主人微微一笑,手中正捏著那把行刺的短剑。

    剑不知什么时候被折成两截,希世利器沦为破铜烂铁,模样滑稽。

    “可惜呀,”袍的主人又说“人和剑,都可惜。”

    使臣努力记住那张脸,他知道,这是他最后的记忆了。

    “你是”绝美的俊颜不可能属于别人“南阁王明若溪?”

    “猜的没错。”明若溪点头。

    “他们告诉我,胧月夜不足为惧,只需当心你我后悔没听他们的”一口气没提起,人头终于垂下。

    “把尸体抬下去,”明若溪瞥一眼四周吓傻了眼的侍卫“送还轩夷国,就说是我们的回礼。”

    他表面上镇定吩咐,心里却暗暗苦笑。

    “胧月夜不足为惧,只需当心你。”——刚刚,这刺客的最后一句话,假寐的皇兄一定听见了。胧月夜向来善妒又多心,有了这句挑拨,将来说不定会怎样对他。

    几次三番,对皇兄的密令阳奉阴违,甚至放走了他的心腹大患——西阁王未流云。一笔笔账记下来,他可以预想自己死无全尸的情景。

    现下还留著他、哄著他,只是因为还用得著他。

    “皇弟,你来了”胧月夜悠悠醒转,伸个懒腰“咦,换了曲子了?可见朕睡了有一会儿了。怎么大夥都愣著?发生了什么事吗?”

    “刚刚有人想行刺陛下。”明若溪躬身道。

    “是吗?行刺?呵呵,”胧月夜笑“有皇弟你在,朕就知道不用担心。来来来,沏了你爱喝的龙井,快坐下。”

    惊天动地的行刺在谈笑间一带而过,可怜方才一名死士,性命散若轻烟。

    明若溪默默坐下,等待即将发生的下文。

    胧月夜对一个人示好,总有目的,受他的恩惠愈多,处境就愈危险。

    这杯龙井茶喝下去,怕是要用性命来交换。

    他再清楚不过,这位皮笑肉不笑的二哥,又有要紧事要让他去办了。

    “听说皇弟最近很清闲,一天有大半时间陪著老太妃们吃喝玩乐。”果然发话。

    “老人家年纪大了,怪寂寞的,微臣只是想尽孝道而已。”

    “唉,老太妃们的脾气我也清楚,”胧月夜摇头感叹“年纪大了,却跟孩子一样任性,不好哄呀!这宫里上上下下,也只有皇弟你最能讨女人欢心。”

    “那是因为微臣我最没出息。”

    身子虽已坐下,茶却不敢多饮。胧月夜的眼睛里容不得比自己逍遥的人,还是保持低调为妙。

    尽管这和谐的气氛如同兄弟两人闲话常家,却处处蕴含机关,稍不留意,一个懈怠,踏入陷阱将万劫不复。

    “皇弟,你游戏人间这么多年,有没有想过找个贴心的人定下来?”

    二哥怎么忽然提出如此尴尬的问题?明知他花名在外,天底下哪有良家女子肯以身相许?贴心的人当然寻得到,只要花得起银子,随便哪座青楼的花魁都甘愿充当他的知心人。甜蜜的话语串串燃烧,能让耳朵听到发腻,如果你不在乎真假。

    “皇弟,不是朕说你,连你三哥的下堂妻你也要招惹——这下好了,全煜都的名门千金都对你避之唯恐不及。你呀,真不让朕放心!澳天为兄也像替你三哥操办的那样,为你设一场选妃宴如何?”

    “别!别!”明若溪连连摆手“我不是三哥,不用寻找前世情人!微臣还盼著留个自由身,继续享受几年呢!陛下您就别操心了,饶了我吧!”

    “唉,毕竟是年轻人”胧月夜-生感叹“不像朕,猛然回首,年岁已近半百!这些日子夜里总睡不安稳,皇后过世也有三年多了,朕最近一直想找个替代她的人。”

    这款款深情的中年男子,真是他熟识的胧月夜吗?

    那个心机深沉、奸诈狡猾、心狠手辣的胧月夜,那个从不让陌生人近他百步之内的胧月夜,那个连与嫔妃欢爱也要事先搜净其身子的胧月夜,说出此等话语,简直诡异之极,令人有毛骨悚然的感觉。

    明若溪心中疑惑,却面不露色。

    “朕寻了又寻,终于相中一名女子”沉默良久,他吐出答案。

    “那是天大的喜事呀!”明若溪抚掌道“为何皇上如此忧虑?”

    “皇弟,你来看”

    袖子轻轻一挥,立刻有宦官抬了绣屏放于两人眼前,拉开一道华美的幕。

    那不过是一幅普通的美人绣图,手工还算精致,白绢的底,闪亮的丝,绣出一袭玲珑倩影,在淡淡的桃树下吹著萧。

    “你看这女子相貌如何?”胧月夜满眼迷恋,指点间全是兴奋。

    相貌还算秀逸。只是,画是死的,人是活的。再美的人绘到了画上,也神韵全无,他明若溪不会单凭一幅绣屏评论人品。

    “美。”当然是违心之说。

    “是呵,太美了,真是天下男人不能抵挡的美”胧月夜喃喃自语“皇弟,你若见到她本人会更为惊艳。”

    “她已入宫?”最近不见有选秀之举,这女子从何而来?

    “前天入的宫,朕远远的跟她说过几句话。”胧月夜蹙起眉心“她是别人送我的一份贺礼。皇弟,你可猜得出此人是谁?”

    “皇上万民拥戴,恭贺您华诞将至的人多如繁星,臣愚昧,猜不到。”

    “晴如空。”他一字一句说出心腹大患。

    “是大哥?!”这回,连明若溪也吃惊了。

    东阁王晴如空自立为王已近十年,几次三番攻占煜未果,怎么忽然突发奇想,呈现友好姿态,进贡一名美人?

    这女子到底是求和的使者,还是派来的奸细?

    “皇弟,你现在所想的,也正是为兄担心的。”胧月夜叹道“谁都知道,这龙椅本该是你大哥的,可惜先皇将它传给了朕东阁王心里不服也是应该。如今,他若真想化敌为友,朕比谁都欢喜,只怕他余怨未消”

    “陛下还是将此女子送还吧,留在身边,多余担心。”明若溪接话。

    “朕也知道,只是这女子她太美了。”

    嘿,绕了半天他终于听懂,原来,胧月夜既想坐拥江山,又想怀抱美人。

    那晴如空也算聪明,出了这么一道危险的题目供君选择,他大概早已料到胧月夜的顾虑,却偏偏寻出个绝色佳丽双手奉上,像是一种无声的诱惑。他知道自负的胧月夜喜欢艇而走险的游戏,若参与进来必定万难缠身,但若全然放弃却又心有不甘。

    两个对立的君王,斗智斗勇这么多年早把对方习性摸透,不断地变换花招,玩一场天地间的较量。

    如果真的什么都不做,就把这名女子送还,倒真在心智上输了——对方定会取笑胧月夜胆小如鼠吧?

    所以,胧月夜会要这名女子的,非要不可!

    只是sp;只是怎么个要法还得跟他最亲密的皇弟商量。

    “陛下希望微臣做些什么?”明若溪适时问。

    “老太妃们不是一直夸你有女人缘吗?”胧月夜阴森森地笑起来,往绣屏一指“代我去陪陪她,摸清她的心思,看看这危险有多大。”

    呵,他就知道,这杯龙井茶不是白喝的。

    “她的名字,叫暮紫芍。”胧月夜补充。

    紫色的芍药,一个艳若春花的名字,可惜开在暮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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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住在“香苑”

    那里是宫中最华美的处所,世世代代居住著美丽倾国的妃子,包括多年前先帝最宠爱的兰昭仪。

    人们说,住在此地的女子都有著惊人的美貌,但最终却难逃红颜薄命的厄运。男人们喜欢这里,虽然这里的女子以不贞闻名;女人们向往这里,虽然这是一座蕴含死亡与诅咒的庭院。

    香苑像大煜宫里一个诡异的谜,散发诱惑的芬芳,遥遥吸引著万众的目光。

    明若溪带著贴身小随从,款款奔赴这危险之旅。

    绕过水阁,放眼望去,一带碧池。春天的蝴蝶在阳光中嬉戏,轻盈的翼于花办间划出道道优美的弧线,仿佛雨后的虹。

    “小四,你可闻见了什么?”明若溪忽然止步。

    “小四闻到花香,好香!”小随从笑嘻嘻地答。

    “不,不是花香”他微微摇头,茫茫地望住那一片湖水“虽然的确是香味,却淡淡的,说不出的好闻。”

    “也许是娘娘们抹的香粉吧?”小四知道主子喜欢在困脂堆里打滚,沾些香粉味不足为奇。

    “庸脂俗粉怎能跟这香味相比!”明若溪轻哼。

    “那小四就不知道了,”他傻呆呆地咧著嘴“小四的鼻子没王爷您的灵。”

    “嘿,说得我跟狗一样!”玩笑地敲他下一记脑门,神色倏忽黯淡下来,喃喃自嘲“可不是,我跟狗也没什么区别”

    “小四虽然没闻到什么,却听见了什么,”迟钝的小随从仍旧兴奋地比手划脚“那棵大树的后面,有好听的声音哦!”果然,从绿叶间传来的,忽高忽低,时而呜咽,时而轻吟浅唱的,似是萧声。

    明若溪自幼听惯了宫里的丝竹班子,马上察觉这并非煜都盛行的乐风。然而这乐风仿佛一条潺流小溪,格外清新引人注意。

    他不由停下脚步,拨开林丛,望向声音的来源。

    这一望,眼睛像被点了穴,转动不得,也舍不得转了。

    淡如烟的湖水上,有枝蔓低垂,一个女子寂寂坐在树枝的尾端,身轻如燕。她赤足,素衣,美丽的脚踝上吊著一串金饰,身体随著柔软枝条上下起伏时,金饰便触到明镜的水面,叮的一晃漾出水纹,花瓣般的足趾也瞬间润湿。

    吹萧的,正是她。

    那萧深紫发亮,衬著她雪白的手腕,缥缥缈缈的音符便从腕间逸出,像仙子撒向天庭的一捧碎花。

    许多年后,明若溪想起当时的情景,仍不由自嘲地发笑。

    自诩遍阅群芳、不会动情的他,竟也有发愣的一刻。

    那一刻,他发现自己不过是一个依然会被美色迷惑的普通男子,那一刻,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胧月夜明知危险,却执意要把这名女子留在身边。

    她的确美丽,当她不再只是绣屏上一缕空洞的影,而是活生生走到他面前时,他相信天下男子都会为之窒息。

    同时,他还发现,那淡淡的不为人知的奇香,正是从她身上散出。

    萧声停了,春花一般明媚的面庞在掠起发丝的瞬间,把目光投向岸边发愣的男子。

    她面对陌生人,并没有惊慌,只清浅地一笑。

    “二位怕是走错路了吧?”甜淡的声音说。

    明若溪这才看清她的颊边有一颗蓝色的痣,挂在眼下忽明忽暗,似一颗晶亮的泪,又像一粒绝美的水钻。

    “臣明若溪,奉皇上之命,特地来问问紫姬娘娘在这儿住得可好?还缺些什么?”他机敏回神,躬身道。

    “明若溪?”暮紫芍略一沉思,恍然大悟般笑“南阁王明若溪?”

    “娘娘知道微臣?”

    “当然,天底下没有哪个女子会不知道南阁王明若溪。”

    “因为都把微臣当魔星吗?”明若溪苦笑。

    “不,因为都把王爷您当作理想中的人。”

    “娘娘过奖了。”他没料到自己竟会这么出名,连千里之外的她也闻晓。不过,做为送进煜宫的礼物,除了煜皇,她应该了解宫里每一个人。

    “这话不是我说的,是进京的一路上听来的。一句话,当每个女子都这样说的时候,可见不假。”

    此时,已有婢女捧著衣物站到岸边,她看了看自己赤著的足和一身不正式的著装,脸一红“让王爷您见笑了,我自幼喜欢玩水,见了宫中的澄净池子,忍不住。”

    于是双手一撑,打算跳下树枝。

    其实湖水并不深,她若跃下来,只及腰间,但明若溪忽然不想她被湿漉沾染。

    “娘娘且慢,虽说已是春天了,可这水还凉得很,容微臣搀搀您。”

    他抽过一条斗篷,蜻蜒点水般施展轻功跃到树枝间,扬起风儿轻轻将她的身子一裹,坚实的臂膀一带,便将她送回岸边。

    “王爷真是好功夫!”暮紫芍赞道“难怪女孩子们会把您当作理想中的人,刚刚还谦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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