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2/5)

    &esp;&esp;黄克缵从袖中取出一份卷宗展开,声音沉稳:“回圣人,验尸已于昨日在刑部停尸房完成,全程有机要房刑科掌科颜长青在场监督。”

    &esp;&esp;机要房六科掌科昂首阔步,按照品级依次站定在文官队列末端,不卑不亢地朝御座行了大礼。

    &esp;&esp;王纪的脸色僵住了,他万万没想到高素卿都去自首了,凶手居然还另有其人。

    &esp;&esp;韩文铣率先回过神来,厉声道:“颜掌科此言大谬!夫为妻纲乃三纲之一,丈夫管教妻子天经地义,律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正是因为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大明律》承袭千年礼法,岂是尔等女官片言只语所能妄加非议?”

    &esp;&esp;气氛骤然紧张起来,几个老御史面面相觑,韩文铣更是瞪大了眼睛,冯铨的脸色发黑,却只得咽下嘴边的话。

    &esp;&esp;见人齐了,朱笑笑便道:“黄尚书,此案的验尸结果可出来了?”

    &esp;&esp;颜长青点头道:“孙给事中所言有理,然则齐璋身为丈夫,殴打妻子在先,且其妻乃朝廷命官,此举本身便是以民殴官,依律当从重论处。而春杏出手的动机并非为自身私利,而是为了保护正在被殴打的主母,与蓄意弑主有本质区别,若只因身份便一概而论,律法岂非变成了死物?”

    &esp;&esp;王纪强撑着出列道:“臣以为此事疑点甚多,高素卿最初自首时为何不说出丫鬟动手的真相?她分明是在庇护春杏,意图以误杀顶罪骗过三法司。此女心机深沉,其自首之举本身便是一场蓄意欺瞒!”

    &esp;&esp;殿中一片死寂。

    &esp;&esp;他方才言之凿凿地说高素卿故杀丈夫,如今真相却是丫鬟护主误伤致死,虽然同样是杀夫,但性质完全不同。

    &esp;&esp;她环视殿中众臣,声音多了一分锐利:“下官查阅历年刑部复核的殴妻致死案件,夫殴妻致死者罪止于绞,且多半减等为流,甚至有不少案子因凶手是丈夫便被轻判为杖刑。而妻殴夫致死者则一律斩立决,从无减等先例,同样是命案,只因凶手身份不同便量刑悬殊,这便是《大明律》的公正吗?”

    &esp;&esp;王纪张口结舌,《大明会典》当然没有明文禁止女官入朝,因为历代以来根本没有女官会走到这一步,压根不需要禁止。

    &esp;&esp;颜长青转头看向王纪,面上笑意不减,语气却冷了几分:“王都宪此言差矣,高素卿若真要蓄意欺瞒,春杏又为何主动招供?愿意用自己的性命去为一个丫鬟脱罪,想不到王都宪嘴上说着心机深沉,心中却把高素卿当做一个侠肝义胆高风亮节之人了,那下官无话可说。”

    &esp;&esp;他详细地念了一遍验尸结果,又补了一句:“臣等另对高素卿本人进行了验伤,其面部有多处淤肿,颈项及锁骨处有掐痕,躯干与四肢亦有多处击打伤,伤情记录一并附于尸格之后。”

    &esp;&esp;“什么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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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sp;&esp;朱笑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王爱卿,《大明会典》里哪一条写着女官不能入朝?”

    &esp;&esp;王纪的面色变了变,但没有急着开口,杨乔然则皱眉不语,孙国桢眼中闪过一丝意外。

    &esp;&esp;不等王纪再想出反驳的话,殿外已传来了整齐的脚步声。

    &esp;&esp;他顿了顿,又道:“然而此案另有隐情。”

    &esp;&esp;颜长青继续道:“此二例皆是以仆护主误伤致死的成例,量刑皆从凌迟减等至绞刑乃至流放。春杏为了保护主母才出手,这便不是蓄意弑主,而是义仆护主,孙给事中是刑科的人,这些成例应当比下官更清楚才是。”

    &esp;&esp;满殿寂静。

    &esp;&esp;黄克缵看了王纪一眼,才道:“昨日刑部审讯了齐璋家中婢女春杏,春杏供称,案发当日清晨她在厢房打扫,听见书房传来打斗声便赶了过去,见齐璋正对高素卿挥拳殴打,高素卿已无力反抗。春杏为救护主母,情急之下抄起门边案上的铜烛台从齐璋右后方砸了一下,齐璋当场倒地不起。春杏扔了烛台去扶高素卿,高素卿当时被打得神志不清,以为齐璋昏迷系自己反抗还手所致,便让春杏先去买药。春杏走到半路觉得不对折返回来,发现齐璋已死,而高素卿已自行前往顺天府投案。”

    &esp;&esp;孙国桢勉强挤出一句:“成例也并非都能适用,齐璋是齐家之主,春杏是齐璋之婢,以仆杀主情理虽然可悯,律法却不容轻纵。”

    &esp;&esp;黄克缵拱手道:“回圣人,若依高素卿最初在顺天府的自首口供,自称在争斗中失手致人死亡,则此案应依《大明律》刑律卷十九‘斗殴及故杀人’条审理,夫殴妻至死者绞,妻殴夫至死者斩。但若确属争斗中失手误伤,则依‘戏杀误杀过失杀伤人’条,可减等为杖一百流三千里。”

    &esp;&esp;王纪被她堵得面皮涨红,孙国桢按捺不住了,出列道:“便是如黄尚书所言,春杏护主误伤致齐璋死亡,然而奴婢殴家长至死,依《大明律》当以凌迟论处。高素卿身为朝廷命官,明知律法却蓄意包庇,其罪当与春杏同科!此案无论怎么审,都绕不开奴婢杀主这一条大罪。”

    &esp;&esp;朱笑笑问道:“黄尚书,按这份验尸结果,该怎么判?”

    &esp;&esp;颜长青转过身来面对孙国桢,镇定自若地说明了永乐和正德年间的两条例证,不少原本等着看好戏的官员听到此处,面上的表情便有些微妙了。

    &esp;&esp;多年来从未有人在朝堂上公开质疑这条律法的合理性,所有人都不自觉地避开了这个禁区。

    &esp;&esp;没写,一概打成默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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