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2/2)
&esp;&esp;但问题是沈万池看完整个剧本后,发现男主角“苏千”是一个反派式的人物。
&esp;&esp;不说李英伦清醒后,如何悔不当初。求索公司拿着本子走入市场,志得意满地广撒网,多捞鱼,想来一场低买高卖。
&esp;&esp;李英伦是沪市电影学院的学生,他又是沪市电影制片厂的子弟,早在剧本被骗的最初一刻,他就找尽了身边的人脉,妄图挽救自己的心血。
&esp;&esp;李英伦就这样苦尽甘来。
&esp;&esp;求索不认为这有什么问题,他们综合了各大电视台的报价,然后雄赳赳气昂昂地来了北平,迎接了现实的闷头一棍。
&esp;&esp;你以为大家是傻子,有钱不知道赚?
&esp;&esp;外行的求索公司经历了多轮碰壁,在04年时还企图尝试把剧本卖至港台。可03年以后,港台就十分重视影视作品在内地的播放权了。一部不被内地广电通过的剧本,有谁愿意花钱?
&esp;&esp;当然,在这几年里,李英伦当然也没闲着。《启示录》的剧本不被广电认可可不是他的人脉强硬,而是事实。再者五年过去,国家经济腾飞,各类骗术也更新换代,曾经的剧情早就落了下风。李英伦几乎是一边修改剧情,一边更新案例。
&esp;&esp;“买剧本可以,但是剧本首先得通过总局的审核,拿到立项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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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那时候国内的电视制作权还拿捏在各大电视台手里。求索找了不少的电视台,连湘南省台都曾心动过。
&esp;&esp;在这期间,他经常前往派出所等地进行现实取材,一来二去,警方反而注意到了这个剧本。
&esp;&esp;直到剧本被广电中心拒了又拒,求索公司才知道,电视台负责人含糊其辞的原因是什么。他们是做项目猎头的,他们少有涉猎影视制作,他们一直用商业的角度考虑问题,忽略了影视制作的水深。
&esp;&esp;《启示录》的版权就这样活生生的烂在求索公司手里,知道2006年版权到期,李英伦“大仇得报”。
&esp;&esp;明白过来的大傻子求索公司想过找李英伦修改剧本,可坑过一次的人,怎么会愿意回头?李英伦只当自己被狗咬了,见都不愿见人。
&esp;&esp;他们甚至打出了“国产电视新篇章”的旗号。
&esp;&esp;“求索”完全不知道业内已经“封杀”了这个剧本的内幕。
&esp;&esp;求索又想找枪手修改,可改好了再拿去审核,一样被毙。
&esp;&esp;可电视台不是李英伦那种初出茅庐的雏鸟,他们在饭桌上把话说得漂漂亮亮的,结束了却不签合同,而是提出了一个条件:
&esp;&esp;那个时候沈万池已经明白,钟熠要想拿奖,就有必要和国内的各种圈层打好关系。有一,有二,有三,就有无数。光是奔着这个,他就有必要答应下来。
&esp;&esp;“现在国内的诈骗事件层出不穷,如果有一部影视作品能够让老百姓提高警惕,那也是大功一件。”
&esp;&esp;沈万池当时拿到这个剧本后,欣喜非常,他花了一秒时间就弄明白沪上影视主动抛出橄榄枝的动机。
&esp;&esp;等到2006年11月《都市骗术启示录》重新送审,2007年5月通过审核,关注着这个项目的沪上警方还特意前来发来消息过问,表示如果能够将作品拍摄成电视剧,沪市警局愿意提供帮助。
&esp;&esp;但合同都签了,制作权是拿不回来了。好在在这个“关系”能走动的年代,让这部作品“胎死腹中”,还是不难的。
&esp;&esp;他是江湖的“千王”,他带领团队组织了各大骗局。他害得人家破人亡,害得人倾家荡产,他无恶不作,他和他的团队死有余辜。甚至在第一集出场时,他就是带着镣铐,在向警方交代自己的犯案经过。
&esp;&esp;当时正在央一热播的《孤灯谍信》趋近尾声,傲人的收视让人无法忽视钟熠从中起到的能量。《孤灯谍信》又是钟熠06年在沪上和一群沪帮演员拍摄的作品,他的口碑早在小圈子内传播。一个很好合作,又很好用的演员,谁会拒绝?
&esp;&esp;“如果国内还有能饰演苏千的人,那个人非钟熠莫属。”
&esp;&esp;或者,他们在那些电视台负责人眼里,是完全不懂欣赏艺术的土包子。《启示录》的剧本是好,关键是过不了审啊!
&esp;&esp;2007年8月,李英伦通过朋友介绍,将《都市骗术启示录》的影视改编版权售卖给沪上影视制作公司。11月,沪上影视紧急联系了中娱影视,希望总经理沈万池能将剧本递交到钟熠手里。
&esp;&esp;本来就是一部诈骗犯故事,只要广电那边稍微严厉一点,立项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