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诡辩【求月票】(2/2)
不过他却可以提供这个概念用来辩驳一下!
“吕雄一直追逐胡华,期间长达几分钟的时间将其看成猪,仅有几瞬的画面是看成了人,这很不合逻辑。”
“兽医和村长肯定知道些什么,他们那仿佛圈养家禽一般的行径”
“本次庭审步入休庭阶段。”
“公诉方,在1950年的《刑法大纲》草案为如下。”
审判席则是头疼起来。
“下次开庭时间定于七天后,九月十七日!休庭期间用于讨论案情!”
偌大的法庭,赫然沉默下去,直到
恍惚间。
“这都在说些什么”
“吕雄确实是追的野猪,双方追逐数百米,期间出现几瞬,将猪看成人的错觉”
每次一扯精神病,各种复杂的逻辑令人恨不得直接让脑袋炸掉!
确实是得休庭,这案再讨论下来,弯弯绕绕能让三个法官大脑宕机。
当徐良和杨若兮苏瑜,草草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中级法院。
吕雄将人看成野猪,旋即追逐数百米,接着野猪在眼中有几瞬时间变成了人,旋即将人杀害。
而是‘或系一时的心神丧失’,这才是重点!
即便是徐良,也未听说过幻觉如此严重的情况下,认知和反应却丝毫不受影响的。
张博揉了揉眉心,深呼一口气,旋即逃也似的离开庭审现场。
果不其然。
“但如果从辩护律师所说的逻辑,以及递交的信息来看确实属于‘精神障碍’,完全不存在故意杀人。”
徐良忽的话锋一转。
“我方被告人很明显拥有精神障碍!”徐良开口驳回。
徐良忽的愣住,他好似想到什么一般,呢喃开口道:
当听审席,以及双方人员抬头看去时。
徐良深吸一口气,只觉得一阵头疼。
直到衣角被人扯了扯,这才回过神来。
锤声落下,惊醒现场所有人。
但很明显黄仁也不差!
见徐良不说话。
但怎么说也是以后,无法适用眼下。
听此。
这是附和?
这该怎么办?
必须得有足够的时间去合议室讨论一下案情。
“名声要臭了。”
‘上套了。’
审判员孙湖只觉得头疼欲裂,就好像有蚂蚁在啃食大脑一般。
黄仁恍惚了一下。
“再不走就走不了了。”只见杨若兮指了指听审席的众人,小声说着。
“精神障碍并非精神病!”
“如果吕雄没杀胡华,那是谁杀的胡华?有第二杆枪第二杆枪在谁手里?为什么要杀一个13岁的孩子!?”
“还有三马村。”
“徐律师,请问您能解释一下您在法庭上的所作所为吗!?”
他最烦的就是这种意识上的东西。
“客观事实的胡华死亡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徐良自认自己的反应速度,临场应变能力足够快。
“被告方,你这是在诡辩!!!”
“如果说不看受害者呢?”
整个法庭也逐渐沉浸下去。
“刑法在逐步修缮完整,每一次刑法更替,旧刑法便会失去效应!”
“除非断掉客观事实,可这也不现等等。”
徐良顿了顿,旋即咧嘴一笑。
跟这帮天天拿《刑法》当饭吃的人讨论法例的适用远比对付寻常律师要棘手的多!
只是若是如此的话
草案对这次案件,主要用途并非精神病人。
几瞬的错觉,那就
三个法官低声交流后。
诡辩吗?
黄仁皱眉,黑着脸进行反驳。
休休庭?
并且每一个论点都有佐证相辅相成!
“从警方和公诉方的逻辑链来看,被告人确实是犯有故意杀人罪。”
公诉方那边也不再忍耐。
徐良皱眉,陷入沉思之中。
尤其是眼下这案子,双方逻辑更是看谁都觉得对。
反倒是明面占便宜的徐良
张博深吸一口气,绞尽脑汁的思索着。
这并不是诡辩,只不过用错时代罢了。
黄仁临走前看了眼徐良,旋即黑着脸直接带人离开。
“可如果反过来想。”
“‘犯罪人为精神病人,或系一时的心神丧失,或因在其他病态中,于犯罪时不能认识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者,不处罚;但应施以监护’!”
“哼!”
但同时还能保持正常的认知逻辑正确这点就很可疑了!
“砰!”
黄仁的能力再次彰显,但也被气的不轻,险些被气笑。
徐良不说话了,无视掉公诉方难看的眼神,以及听审席愤怒的注视,他扭头看向审判席。
“得。”
甲苯噻嗪、心理疾病、刑法草案
“呼,真难缠啊”
毒品侵蚀,可不是单纯的幻觉,他还会将你的潜意识,你的认知都给侵蚀掉!
但两人只走出法院,便看到一群记者,乌泱泱的围了上来。
“上述所说虽只是草案,与97年颁发刑法有些出入,但我方认为,两者间的核心依据却相同!”
耳旁便听到一句话。
“但是!”
如果是后世,在《精神卫生法》中明确‘精神障碍’概念,完全适用吕雄。
链接客观事实,这不是猪,而是人,那看到的猪一直都是错觉,如此长时间的错觉,甲苯噻嗪确实能做到。
恍惚间,徐良恍然大悟,犹如拨云见雾一般!
“很合理了!”
此时,他忽的发现对方好似不知不觉间已然形成一套有效,且严密的逻辑链!
“但即便如此逻辑链还是太过薄弱。”
徐良扭头看去,看到听审席那无数聚焦在自己身上的记者。
徐良松了口气的同时,脸上又流露出咂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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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惜
徐良脸上露出笑容,当即点头道:“没错。”
“更别提还是未生效的草案!”
黄仁等人一愣,但下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