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香】(10)(2/5)

    淑娟看儿子在群里胡言乱语,气的发语音,“你就叫二炮手!小张炮长,亦军三炮!都别废话,我还要发二号令呢!”

    “小军,我跟娟姐还有霞姐想搞个姐妹团,你觉得起个什么名字好?”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呀?”惠香只好发了语音问儿子。

    “我去过香港,没什么意思。台湾倒是可以考虑,可惜现在旅行限制了。”

    台版去掉了升级审核期,改为由母亲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比如从“亲近期”高级升到“过渡期”,大陆版要求至少间隔三个“月经周期”后才能审核,而台版没有审核期的间隔限制,积分要求也低于大陆版。还有“母子经期性交”

    因为大陆法律环境宽松,所以当初《礼仪》引入大陆后,在本地化过程中特别加入了更多限制。台湾虽然社会开放,但有些陈旧的法律条款因为社会舆论原因迟迟没有更正,母子性交行为就背负了更多压力。所以台版《礼仪》在保证母亲地位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限制。

    也去掉了一年的审核限制和半年的行房间隔,只是强调保证母亲生理健康的情况下,由儿子提出申请,母亲可自行决定。

    “惠香,我觉得我们可以用台湾的《礼仪》,会宝就一直跟我说《礼仪》限制太多。我现在一个月去不了几次杭州,严格执行的话,一个月怕是也就能做一两次,我倒还好,就是儿子接受不了。上次去还赶上例假差两天没结束,说起来是可以做的。结果会宝怕达不到礼仪要求的审核期,经期性交会受惩罚,然后肛交他也不够级别,就硬是忍着,最后让我用手给弄出来的。我看他可怜样子都心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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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啊~妈妈万岁!!蔷薇娘娘万岁!!”会宝喊得最响。

    很快亦军就回信息,“海字分开是三人母。”

    然后在群里面宣布,“今天起,海草儿姐妹团正式成立。爱你们!”

    惠香看得出神,娟姐已经洗完裹着浴巾出来了,惠香起身找来吹风帮娟姐吹干了头发。淑娟找出护肤液,一边涂抹一边跟惠香闲聊。

    群里先沉默了五六秒,然后亦军和会宝几乎同时发了语音。

    淑娟一边哼,一边拿起手机,把原来的六个人的公司微信群的名字改成了“海草儿?姐妹团”。

    淑娟先换了衣服去洗澡,惠香靠在床上翻着手机,看娟姐给她发的那些文章,台版的《礼仪》内容比她们现在接触到的大陆版要少一些,除了始终强调尊崇母亲的至高地位之外,简化了儿子的升级流程。

    小张也接着回,“我觉得我妈应该是菊花,我就喜欢采菊花,哇哈哈哈!”

    惠香气得给亦军发了一串锤子敲头的表情过去。

    “姐妹团第二号令,从今天起《母子性交礼仪》按台版执行!”

    惠香想了一下,跟娟姐坦白,“我这边其实也是……亦军还没升到『过渡期』呢,我已经让他亲奶子了。”停了一下又补充道,“我倒真不是故意的,就是有次用手老是弄不出来,一着急就……”

    “我都还没出过境,等办个通行证,有机会想去香港玩玩。”

    “听着感觉像个计划生育协会,等我问问亦军。”惠香拿起手机发了个微信语音。

    “让你说的好像明年台湾马上就被统一了似的,哈哈~”

    淑娟凑过来看了手机,笑得直拍床,“哈哈哈,你家亦军太有才了!海字是三人母,就是我们姐妹仨儿。『草儿』就是操儿子,啊哈哈哈,真是,真是要笑死我了!”

    “娟姐,我觉得我们姐妹也可以成立个姐妹团,就叫『母爱团』好不好?嘻嘻!”

    亦军回复,“哇!!娟姐真的用了我起的名字耶!应该给我发红包!我觉得我妈应该是玫瑰花,又好看还带刺儿!”

    惠香不太明白,淑娟看了也没搞懂是什么意思。

    “那也是早晚的事儿。”

    “那我看就这么定了,我们换成台版的,反正来年统一后都是一样的。”

    “娟姐你看看,我还是不懂。”惠香依旧不解其中含义。

    “你看人家基金会英文名字多有文化。会宝跟我说那个单词是恋母情结的英文倒过来写的。我觉得霞姐也要怀孕了,要不叫母孕协会?”

    台湾沿用民国旧法,至今依然保留妨害风化罪,其中有一条,凡与直系血亲或三代亲之内发生关系,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台湾的妨害风化罪最近这些年逐渐很少引用,但是立法会并没有废除此款的提案。

    会宝又插话,“太好了,感觉家里多了三个小丫鬟,蔷薇,玫瑰,墨菊,来老爷给你们检查身体!!对了我们三个叫什么?江南四大才子之麻将三缺一???”

    最新找回淑娟:“你们几个小子真是油嘴滑舌!不过我喜欢蔷薇花。那就别团长团副的了,我是蔷薇,惠香是玫瑰,霞姐就别叫秋菊了,感觉像秋菊打官司,就叫墨菊。”

    过了一会儿亦军回了一条,“海草儿”

    会宝马上微信回了一句,“哈哈哈,强烈祝贺!不过又不是部队,为什么还有团长团副啥的?我觉得应该用花来代表三个大美人!牡丹花淑娟,芍药花霞姐,月季花惠香姐。”

    港台的乱伦大环境比起大陆来说差了很多。大陆只在《婚姻法》中规定了直系亲属和五代近亲不能登记结婚,一经查出视为无效婚姻。但是对公媳、女婿岳母等姻亲、非直系的监护人之间(继父与继女等),只要不是重婚,并没有在法律上禁止。而且即便隐瞒情况取得结婚登记(如霞姐夫妇)被查出,也仅仅作为违法处理,不属于犯罪。对于直系血亲间的性行为,只要双方自愿,大陆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和条例禁止,只是依靠道德约束,或许这也是“以德治国”的好处吧。

    三个人又聊了一会儿女人们的八卦,就各自忙去了。晚上在公司简单吃了点儿,惠香跟淑娟就回到酒店休息。

    娟姐发的另外一篇文章里面也详细说明了台版礼仪的进化修订的原因。台湾和香港都对乱伦有法律规定,以香港尤为严厉。香港法律沿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殖民时期的旧法条,男子与十六岁以上女性血亲发生性关系,无论女方是否自愿,都会公诉起刑十四年;女方十六岁至十三岁是监禁二十年;企图乱伦但未遂的,起刑十年监禁。涉及幼童则数罪并罚可至终身监禁。香港的严刑峻法也是基金会从未在香港开展过任何活动的原因。

    文章还透露基金会内部曾经多次讨论过合并台湾和大陆《母子性交礼仪》的版本。随着社会逐渐开放,两岸交流增加,统一的版本有助于交流和推广。文章结尾还幽默的说,这也许是为两岸统一迈出的实质性的一步。

    海草,海草,随波飘摇海草,海草,浪花里舞蹈海草,海草,管它骇浪惊涛我有我乐逍遥!

    “太好啦!!!万岁!!”亦军之前收到过会宝传给他的台版礼仪内容,只是没敢给惠香看,怕妈妈觉得他想偷懒取巧升级,他知道按台版算的话,“过渡期”就在眼前,都恨不得想马上去义乌找妈妈。

    又圈了所有人,“姐妹团第一号令,任命姐妹团团长陈淑娟,团副徐霞,秘书长沈慧香!”

    “你别说,『海草儿』这个名字可真贴切呀。”娟姐好不容易止住笑,“我都想把公司改成这个名儿。”说完轻轻哼起了熟悉的《海草舞》。

    霞姐直接发了语音,“我觉得菊花挺好的,秋菊冬梅,我正好是秋天生的,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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