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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冷的现实拍打在他脸上,都是泪。



    “你有想法?”向晨问天少。



    要是别的平台抛出这样的条件挖天少,星辰可能不会深究,这么多年来星辰陆续都有大神跳槽,他们势必留不住每一个作者。因此也没必要为一两个人打破成规。这回不同,一旦沾上向晨的名字,就不再是简单的跳槽了,何总会将之视为又一次对星辰的恶意挑衅。



    但和天少分享,总比啥也捞不回来好。



    “世间安得双全法。你想把版权要回来,得作出点让步。”天少说。



    向晨自觉并没有恶意,刚好天少是星辰的作者而已,换做别的平台,他也一样挖。但星辰对他的这种敌对情绪也没什么毛病,他们很快就要在同一片地盘上抢饭吃了。



    向晨默然。



    “我也希望如此。”向晨说,“他把我忘了最好。”



    “你要想自己花钱回购版权……”天少意味深长地盯了向晨一会儿,“怕是很难吧?”



    “我跟刘哥透了点风声,”天少说,“估计他没当真,以为我闹脾气呢。”



    “我看也是。”天少以手指轻轻敲击桌面,“还有一个办法。”

    只要在中国,就是同一片地盘。



    “就算以公司的名义,”向晨斟酌道,“对星辰来说和以我的名义也没什么区别,恐怕还是要为难我。”



    优先权指的是平台的优先权,在签约期结束后一年内,作者创作的所有新作品,星辰网都有优先获得版权的权力。说直白点,就是这一年期间,作者想卖自己新作的版权,甚至想跟别的网站签约,都要先问过星辰网同不同意。



    两人忽然齐齐沉默。



    “不一定是恨,”向晨说,“是态度问题。你见星辰退缩过吗?”



    就是被这样一条优先权横着,很多人都不好轻易跳槽,这也正是优先权对作者的束缚作用所在。



    “嗯?”向晨对上天少的目光,不明白他的意思。



    具体来说,就是合同期限结束时,一个作者如若想跳槽,或别的平台想挖这个作者,提供了一份比星辰的条件更好的合同,星辰可以加价,给出和对手同样的条件,以法律条款强行留住这个作者,也可以拒绝更改合同,那就等于主动放弃了优先权,作者有权利选择跳到给予自己更多收益的平台。



    在同等的合同条件下,如果星辰要继续签这个作者,而作者却执意跳槽,就是违反了优先权,星辰有权索赔。



    “怎么让?”向晨问。



    这样他们就能在星辰没有留意到的空隙里趁机生长,躲过萌芽期间最恶毒的攻击。



    “你觉得星辰重视我,或者说恨你恨到这个程度?”天少乐呵道。



    “这也是我想跟你谈的。”天少说。



    天少轻轻一笑,“别担心,光是全版权这一条,他们就不可能退让。”



    非要跳也不是不行,那就得在「同等的合同条件」上做文章。



    向晨默然。



    更多的话,天少没有说,也没必要说。以公司的名义回购版权,以后ip开发的所有收益自然也要算公司的。



    这是真话,17年的路程里,星辰面对每一次风浪。无论自身是对是错,无论被自己人撕还是被敌人撕,都会硬刚到底。



    优先权还有一个补充说明——一年期限过后,无论时隔多久,作者在那之后创作的第一部作品,星辰网依旧拥有同样的优先权。



    “你的合同有优先权条款吧?”这个问题无需听到确切回答,天少的眼神已说明了一切,向晨接着道,“你觉得星辰会舍得砸多少本钱留住你?”



    “什么都得建立在利益的基础上,”天少说,“星辰也不是何总家的。星辰上市到现在市值蒸发了700多亿,最近才稍微回暖,现在忙着搞各种大动作呢,又是收购泰国网文公司,又是跟迪士尼合作,重心都放到了ip开发上,何总大概做梦都想着怎么把股价往回拉。你别想太多,他可能没那么多功夫来针对你。”



    “以公司的名义去把版权买回来,当然,这么一来,版权就是公司的了。四舍五入嘛……”天少笑得很狡黠,“也还是你的。”



    这倒不是什么大问题。主要问题是……既然是公司的项目,决策权便也在公司手里。按天少的说法,四舍五入他也将拥有这个版权的49。



    半晌,向晨轻轻叹口气,“我看很难。版权回购就够我跟星辰纠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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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一定。”向晨却笑不出来,“要是何总知道是我挖你的话……”



    “别说星辰不想卖给你,他们出的价你也买不起。”天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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