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她的名字(靖)(1/1)

    我比曼琪早醒。

    她睡在靠墙那一边,头发散在枕头上,一隻手还放在我腰间。

    我慢慢把她的手移开。下床时,背上几道抓痕碰到衣服,有一点刺。

    我把她散在地上的衣服捡起来,一件件折好,放到床边。手机只剩不到百分之十,我替她接上充电线。

    萤幕亮起时,佩羽的讯息跳出来。

    我没有看内容。

    厨房里,我煎了蛋,又把总监的药拌进罐头。牠闻了两下,转头看我,像我做了不可原谅的事。

    「你不吃也要吃。」

    「你在威胁病人吗?」

    曼琪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她穿着我的衬衫,袖子太长,扣子只扣到一半。头发还乱着,站在厨房门口。

    我看了她几秒,才想起要回答。

    「醒了?」

    「嗯。」

    「早餐快好了。」

    这是第一次为她做早餐。

    太阳蛋、烤吐司、热鲜奶茶,还有一壶咖啡。食材有限,这是我仅能变出的早餐。

    我静静低头啃着吐司。

    「想什么?」

    「我没有跟女人谈过恋爱,很怕搞砸。」

    我忍住没笑出声。

    「跟男人谈恋爱就不会搞砸吗?」我问。

    曼琪瞪了我一眼。

    「我不知道。昨天以前,我一直觉得喜欢女生是别人的人生。」

    「别人的人生,是什么样?」我问。

    她用叉子戳了一下蛋黄。

    「像佩羽跟怡君。她们在一起、结婚,家里有两个一样的马克杯。这些我都知道,也从来不觉得有什么。」

    「可是换成自己就不一样?」

    「嗯。」

    蛋黄流到吐司上,她立刻拿纸巾去接。

    「我不知道怎么跟我妈说,也不知道同事问的时候要怎么介绍你。」她说,「还有,我可能会做一些让你觉得我在躲的事。」

    她说得很慢,没有替自己保证不会。

    「那你会告诉我,你在怕什么吗?」

    「不一定马上。」

    「好。」

    曼琪抬起头。

    「就这样?」

    「不然要考试吗?」

    「我只是以为,你会告诉我怎么做。」

    「我也不知道。」我把盘子往她那边推了一点,「而且你不是要学着变成佩羽。你只要慢慢知道,林曼琪跟一个女人谈恋爱时,是什么样子。」

    她看了我一会儿。

    「你刚才说谈恋爱。」

    我愣了一下。

    「你不喜欢?」

    「没有。」她低头咬了一口吐司,「只是先听着。」

    我没有追问那算不算同意。

    有些名字不是抢先叫出口,就会比较快成真。

    总监正好从她脚边走过。

    「你现在的人生,会多一隻看心情决定要不要让你摸的猫。」

    牠的尾巴扫过曼琪小腿。

    「牠现在心情好?」

    「牠只是想吃。」

    曼琪离开椅子,蹲到总监身边抚摸牠的下巴。总监难得配合。

    「你被牠收编了。」曼琪笑了。

    我想,曼琪的担心只能靠时间让她慢慢安心。

    吃完早餐,她说这个週末要回新竹陪妈妈。

    我送她到楼下,再一个人回来。

    她走到巷口又折回来。

    我以为她忘了东西,正要开口,她伸手把我衬衫最上面那颗扣子扣好。

    「这样比较像有穿衣服。」她说。

    「你刚才穿的时候怎么没想到?」

    「那是在家里。」

    她说完,在我嘴角亲了一下。

    早晨的巷子有人牵狗经过,也有人推着早餐摊的车。我下意识看了四周,不是因为害怕被看见,只是太意外她会在这里吻我。

    曼琪已经转身走了。

    这一次,她没有回头确认我是不是还站在原地。

    她知道我在。

    桌上还放着她喝过的杯子,床单也留着昨夜的皱痕。

    冰箱照常运转,总监蹲在窗边,一副她走不走都与自己无关的样子。这间房子我一个人住了很多年,从来不觉得空。曼琪不过留了一晚,我却已经不习惯她不在。

    浴室里,那支黄色牙刷还放在我的旁边。

    我洗脸时碰倒一次,扶起来后,没有收进柜子。

    床单拆下来洗了,枕头上仍有她洗发精的味道。总监跳上床,对着她睡过的位置闻了一阵,最后趴在那里。

    「你也不习惯?」

    牠没有理我。

    中午,曼琪传来一张新竹家里的餐桌。母亲煮了一锅汤,旁边放着切好的水果。

    林曼琪:我妈觉得我瘦了。

    陈毓靖:她说得对。

    林曼琪:你们很适合认识。

    陈毓靖:你要介绍吗?

    她很久没有回。

    我以为自己问得太快,正准备说可以以后再谈,萤幕亮起来。

    林曼琪:会。不是今天。

    陈毓靖:好。

    那天傍晚,我替总监餵药。牠把一半吐到地上,我蹲着擦了很久,手机放在桌面,还停在那个「会」。

    一个字很短。

    我却没有再往后追问日期。

    星期一早上,我照常问她有没有吃早餐。

    林曼琪:吃了。

    陈毓靖:今天撑得过去吗?

    林曼琪:差一点。

    陈毓靖:晚上去接你。

    对话框上显示着她的本名。

    夜行人里仍有一个叫午夜的人。只是和我说话的,已经是曼琪。

    几天后,她在我家接到母亲的电话。

    我正在阳台收衣服。黄色小鸭毛巾晒得很乾,边角被风吹得往上翘。

    她坐在客厅,声音压得很低。我只断断续续听见几句。

    母亲又问她是不是在谈恋爱。

    曼琪说:「有一个人。」

    我手里还拿着衣架,没有动。

    电话那头说了什么,我听不清楚。

    接着,她说:「是女生。」

    衣架碰到栏杆,发出很轻的一声。

    曼琪回头看我。

    我低下头,继续收衣服。

    手机传出的音量,还算听得清楚。

    她母亲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只说:「下次带她一起回来。」

    我手里那件衣服已经折过一次,又被我无意识地重新摊开。

    电话那头接着问了什么。

    曼琪看着我,回答:「她叫陈毓靖。品牌策略,三十二岁。对,字很难打的那个毓。」

    我差点笑出来。

    她一项一项回答,像母亲真的在查户口。说到我住台北、骑机车,还主动补了一句下雨不骑。

    我站在阳台,第一次从另一个人的嘴里听见自己的名字被带回家。

    不是靖。

    也不是那张黑白头贴。

    是陈毓靖。

    电话掛断后,曼琪没有立刻解释。

    我也没有问。

    她把手机放到沙发上,走到阳台。

    「你都听到了?」

    「差不多。」

    「我妈问题很多。」

    「听得出来。」

    「你会不会不想去?」

    我把最后一件上衣摺好。

    「我会紧张。」

    「我问的是想不想。」

    「想。」

    她靠在玻璃门边,肩膀慢慢松下来。

    「你不用表现得很好。」她说,「也不用让她第一天就完全接受。」

    「我知道。」

    「真的知道?」

    「我去见她,不是去面试。」

    曼琪笑了一下。

    「最好记得。」

    她嘴上这样说,我已经看见她开始替那一天紧张。

    我没有点破。

    就像她没有说,刚才在电话里先叫出我的全名,对她来说用了多少力气。

    我把折好的衣服放进她的包里,最后拿起那条黄色小鸭毛巾。

    「这个你要不要带回去?」

    「你不是用了五年?」

    「送你。」

    「我不要。」

    我直接塞进她包里。

    她瞪了我一眼,没有拿出来。

    那天晚上,她带走了我的毛巾。

    那本散文集也还留在她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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