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4章(1/1)

    但那伙人拦着他。

    故意地。

    “九九,你该不会真去当流莺了吧?一次几个子啊?”

    迟久握紧扫帚。

    不再是年幼时单纯的欺负,那些目光在他身上游弋,是一种油得发腻的恶心感。

    忽地他松开手。

    “不要钱。”

    那些人噗嗤一声,抚掌大笑,东倒西歪。

    “真的假的?你这么饥渴?不会是被玩烂了吧?”

    粗厚的手扯他的衣裳。

    迟久躲过去,“别在这,我们去里面。”

    他胆小无害。

    急色的人没脑子,跟他进了祠堂,嘴里还不干不净。

    “九九,你喜欢这?也行,菩萨底下犯戒,爽——”

    声音戛然而止。

    迟久及时跪趴在地上,看着那些贱人的脑袋被砍掉,咕噜噜地滚到他面前。

    眼珠瞪大,血液狂飙。

    迟久喘着粗气,攥着那截扫帚,感觉又回到了小时候。

    那时他杀死的是雀,现在他杀死的是人。

    迟久几乎要膨胀起来。

    直到银光一闪,卿秋出现,成为他新的噩梦。

    卿秋总是言笑晏晏。

    那副模样像面具,几乎焊死在那张脸上,迟久仅有两次见卿秋不笑。

    一次是多年前,一次是现在。

    相同点是,两次的卿秋都杀了人,手段一次比一次狠。

    肠子流了一地。

    迟久不再觉得自己厉害,捂着嘴巴,只想吐。

    “九九?”

    玉色温润的男人蹲下身,玉白的指染着血,将殷红的颜色附着在他面颊上。

    “你不会告密对吗?”

    迟久点头。

    他发不出声音,连吐都没力气吐,整个世界只剩指腹蹭过面颊时留下的黏腻感。

    卿秋该杀他的。

    他杀了那么多人,佛口蛇心的家伙,不该对他心软。

    可卿秋偏偏放过他。

    迟久扶着墙,一阵恶寒,总算吐出来。

    这是羞辱。

    卿秋不杀他,卿秋知道,他就算活着也闹不出风浪。

    迟久闭上眼。

    粗喘着,满脑子都是肠子流到他脚边的湿润。

    他的噩梦里又多了具尸体。

    还多了新的卿秋。

    迟久吐得天昏地暗,他吐不出东西,可生理性的恶心戒不掉。

    失眠,头晕,腿软。

    迟久晕过去。

    再睁眼,厢房,迎面而来是一双温柔的嗓音。

    “你怎么了?”

    一股柔柔的脂粉味。

    迟久看过去,少女穿着大红戏服,坐在他面前的小椅子上。

    杏脸桃腮,明眸善睐,冰肌玉骨。

    迟久腾地红了脸。

    低着脑袋,半晌,连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不是没见过漂亮的女生。

    但漂亮又对他和善的,少有。

    迟久莫名想起阿伯。

    他发呆,少女不催他,对着小铜镜调整云鬓间的珠钗。

    “你方才晕倒在路边,是生病了吗?”

    少女柔荑温软,涂着胭色丹蔻,带着叮当银环。

    指尖抚过眉眼,花色水袖上一股柔柔的脂粉味。

    噩梦中青袖上的铁锈味被冲淡。

    迟久低下头,轻声说:

    “肚子疼。”

    他总被欺负,对人善恶敏锐,少女是继阿伯后第二个对他温柔的人。

    迟久头脑晕眩。

    带着鼻音,像小孩,对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撒起了娇。

    少女一愣,没说什么,笑了。

    “你像我妹妹一样。”

    一碟点心,小巧精致,清甜沁人。

    迟久狼吞虎咽。

    少女托着杏腮,明眸微弯,语笑嫣然。

    “他们说你叫九九?那我叫你小九好不好?”

    迟久热得发闷。

    他不喜欢别人叫他“九九”,像在叫土狗。

    可少女不同。

    柔柔的,吴侬软语的腔调。

    像阿伯哄他。

    迟久捏着糕点,低着头,没有做出纠正。

    少女很快离开。

    迟久跟出去,扶着墙,心潮澎湃。

    少年思恋。

    不需要什么惊心动魄,柔柔的脂粉味一扫,就足以心动半天。

    迟久以为少女是哪家小姐。

    直到旁边的家仆勾肩搭背,淫词浪语的调侃。

    “这次的戏子行啊。”

    “这腰,这屁股,一看就浪得很。”

    “今晚咱俩组团去客房吧?我按着那群浪货,你上完了换我——”

    声音戛然而止。

    迟久拎着扫帚,和那两人扭打成一团。

    结果又被揍了。

    他流了血,从眉骨到下颚,流了满脸。

    他差点被揍死。

    要不是卿秋偶然路过捡走他,他刚醒就又要晕厥。

    香炉白雾袅袅。

    家仆屏退,卿秋撑着下颚,不再装得温润如玉。

    “九九啊。”

    卿秋唤着他,语调慵懒,玩味散漫。

    像在逗一只小宠物。

    迟久一怔。

    他常说卿秋很假,不止是因为他杀人,更是因为他爱演戏。

    对下人一视同仁的大少爷。

    到了私下,谁的名字也记不住。

    却偏偏记住了他的。

    迟久低下头,拿着棉花,堵眉骨的血。

    “我不叫九九。”

    “嗯?”

    卿秋转着青玉扳指,玉面含霜,冷冷地问他。

    “他们都能叫?就我不能叫?”

    又不装了。

    迟久低下头,知卿秋生气,便没再继续。

    人真奇怪。

    迟久想,他讨厌别人叫他小九,像在叫小狗。

    但那少女叫,他就不觉得讨厌,反心旷神怡。

    若是换成卿秋……

    不仅仍讨厌,还会加倍讨厌。

    偏偏那少女他见不到。

    初遇后半月,迟久仍只知道少女叫宾雅,是戏班里的台柱子。

    春节将至,他们被请来演戏,至于别的…

    迟久一概不知。

    倒是卿秋,记住了他的名字,后来总是唤他。

    他小跑过去。

    卿秋又没事要他做,只是掐一掐他的脸,摸一摸他的头。

    下次见面又频频“九九”的叫着他。

    比雀还烦人。

    迟久有些郁闷,却也没太郁闷,他最近一见宾雅便心旷神怡。

    再大的气,看一眼也就好了。

    只是看着看着,他不再愉悦,心生羞愧。

    宾雅比他年长十岁有余。

    和卿秋近似的年纪,明艳大气,和他完全不同。

    宾雅只说他像妹妹。

    连弟弟都不是,更不可能成为情人。

    迟久依旧当着家仆。

    宾雅却离开戏班,开始拍广告,成了那时小有名气的女明星。

    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

    原本这样也好,他知道他们不可能在一起,喜欢的人能找到喜欢的人也好。

    可偏偏是卿秋。

    一句差遣,迟久被推出去,要去酒会给大少爷送东西。

    迟久骂骂咧咧地去了。

    到了地方,本想把东西随手一扔,却看见完全意料之外的人。

    ——宾雅。

    她与卿秋并肩而立,见了他微微一愣。

    两人都叫他九九。

    他最喜欢的人,他最讨厌的人。

    在一起了。

    迟久落荒而逃,不敢回头去看。

    家人被杀死,爱人被夺走,自己被玩弄。

    卿秋总在抢他的东西。

    迟久一路跑,一直到回去,都还在浑浑噩噩地想。

    如果他也是少爷就好了。

    就能对喜欢的人表白,就能不总在卿秋那受窝囊气……

    像是老天听见了他的祷告。

    他在门前遇见一个自称是卿先生情人的疯女人,口口声声说他也是卿家的少爷。

    老辈子这一块3

    迟久第一次知晓自己的身世就是在那天。

    他不是什么孤儿。

    他姓卿,他是卿家的小少爷,他和卿秋是一样的。

    那是迟久最开心的一天。

    当然,也只有那一天。

    ……

    迟久与那女人短暂交谈,直到女人被带走,他低着头,手仍兴奋地发抖。

    女人被家仆架着往外拖。

    可就在被丢出去前,女人都还用手扣着地面,对着他大喊:

    “卿先生最爱的是我!你是卿先生的孩子!告诉他小梅来找他了!”

    迟久侧过身。

    女人垂着头,苍老的颈上有一朵残破的红梅。

    或许那红梅曾是殷红妩媚的。

    绽放在细白的颈上,惹得情郎耳热。

    可现在它衰败了。

    为什么呢?

    迟久一步步往前走,每走一步,脑海中便浮现出一次大夫人和卿秋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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